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金慧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疆慧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聪投资”)持有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辰资讯”)股份4,607,6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6.20%。上述股份中4,407,500股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7月1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00,107股为集中竞价交易所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收到慧聪投资发来的《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慧聪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28,23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股东慧聪投资就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一、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因慧辰资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所持慧辰资讯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慧辰资讯股票的,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100%,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减持时慧辰资讯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减持慧辰资讯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以及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慧辰资讯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慧辰资讯所有,同时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剩余慧辰资讯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慧辰资讯,则慧辰资讯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慧辰资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股东慧聪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慧聪投资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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