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1月26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0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赵福君主持,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审议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公告》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0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5.675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0.24%。

《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及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本期新增1名离职激励对象,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须对其持有的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此外,针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本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4.28%,公司将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83,5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公司须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8,580股。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完善治理体系,公司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现任独立董事李岳军先生的任期将于2024年12月10日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确认,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补选朱克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1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劲岩主持,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审议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够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资格。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以及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5名激励对象在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56,750股。

《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本期新增1名离职激励对象,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须对其持有的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此外,针对本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由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4.28%,公司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83,5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公司须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8,580股。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398,5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回购注销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自律规则、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3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5.67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向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按照规定发布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2022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公司层面考核指标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此外,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3、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0月26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共向21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294,433股,授予价格为2.50元/股。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按照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267.5930万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相关股份已于2023年12月4日上市流通。此外,鉴于第一期办理解除限售时,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因公司层面第一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3.01%以及有1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第一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因此公司对第一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2,843股进行了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为限售期。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次股权激励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6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1月2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11月21日届满,可进行解除限售安排。

2、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5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56,75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4%。具体如下:

注:1、公司授予211名激励对象共计8,294,433股限制性股票。

2、第一期因5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持有的135,000股限制性股票被回购注销,剩余20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8,159,433股,其中第一期应解除限售3,263,773股,但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及部分个人考核未能全部达成,第一期实际解除限售2,675,930股,回购注销587,843股限制性股票。

3、本期新增1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5,000股须回购注销(该离职激励对象实际获授25,000股,第一期已解锁8,300股、已回购1,700股),因此本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5人。

4、本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8,134,433股,本期应解除限售2,440,330股,但由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4.28%,其合计持有的383,580股不能解锁,需要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因此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56,750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40,330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资 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2、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以及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5名激励对象在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2,056,750股。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达到绩效考核要求并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在本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56,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上述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公司章程》及《股权激励计划》等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4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0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98,5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审议与披露情况

1、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2022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公司层面考核指标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此外,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3、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0月26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共向21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294,433股,授予价格为2.50元/股。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按照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267.5930万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相关股份已于2023年12月4日上市流通。此外,鉴于第一期办理解除限售时,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因公司层面第一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3.01%以及有1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第一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因此公司对第一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2,843股进行了回购注销,相关手续已于2024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及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止目前,本期新增1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须对其持有的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此外,针对本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由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4.28%,公司将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83,5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公司须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8,580股。

2、股份回购价格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授予价格2.5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398,580股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 值。

四、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获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拟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数量截至2024年11月22日。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仅为预计,实际情况应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相关意见

1、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对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0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98,5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的规定,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5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63家,收费总额3,529.17万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本公司同行业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因此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不存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帅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玉清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至2021年期间及2023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年至2020年及2023年为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斌,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并将按照规定采取定期轮换、定期对业务实施独立的质量复核等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的性质以及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致同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3、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6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的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岳军先生的任期将于2024年12月10日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朱克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独立董事李岳军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即将达到六年,李岳军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李岳军先生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李岳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运用自身专业能力为公司在日常经营运作、内控治理等方面提出建议并给予指导,发表了专业的独立意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朱克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朱克实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克实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获得辽宁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博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收研究会高级会计师,北京航天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长江商学院兼职教授,兼任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朱克实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列入违法违规失信者且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

5、会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路26号公司6层会议室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审议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提案1.00至4.00均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针对提案1.00、提案2.00和提案3.00,作为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5)提案6.00仅涉及选举1名独立董事,无需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路2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及上门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24年12月13日下午5: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晶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路26号(邮编102600)

电子邮箱:qiujing@jiuqi.com.cn

联系电话:010-58022988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本次大会预期2小时,与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9  投票简称:久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您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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