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以来,已有多地披露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专项债券发行计划,规模合计超1万亿元。 专家认为,新一轮债务置换迅速启动,年内发行2万亿元可期。本轮债务置换有助于减轻地方政府当期债务偿付压力,腾挪出更多资源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实现经济发展目标。 多地积极置换隐性债务 据方正证券统计,截至11月24日,已有浙江省、江苏省、贵州省等16个省、计划单列市披露,拟发行再融资专项债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总规模合计10852亿元。发行期限方面,主要集中在30年期、10年期及15年期,占比分别为29%、24%及20%。 按照相关部署,6万亿元债务限额分三年安排,2024年至2026年每年2万亿元。平安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刘璐表示,新一轮债务置换迅速启动,说明债务置换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比较充分,而且置换隐性债务本身也比项目建设更容易快速形成支出,因此年内发行2万亿元可期。 从发行规模看,江苏省、湖南省、贵州省披露的债券规模较大,分别为2511亿元、1288亿元、1176亿元,且均两度披露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务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相关计划;此外,山东省、浙江省、陕西省、云南省等披露的再融资专项债发行规模均超过500亿元。 在发行期限方面,各期限再融资专项债期限分布比较均衡。东吴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李勇认为,这表明各地倾向于更均衡、合理地分配期限结构,这也有利于把控后续债务偿还节奏。 各地在积极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同时,也在同步推进存量债务偿还工作,部分地方同步披露了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计划。山东省日前发布的公告显示,拟发行105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和9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减轻地方政府债务偿付压力 专家认为,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化债行动启动,包括10万亿元的直接资金加上2万亿元债务自然到期,五年内将化解12万亿元隐性债务,体现了中央推动防范化解风险、规范债务管理、推动经济增长的决心,有利于提振信心与预期。 “本轮债务置换主要通过专项债,包括三年内新增6万亿元专项债额度和五年内从新增专项债额度中专门划拨的4万亿元额度。”远东资信研究员冯祖涵表示,通过历时五年的债务置换,(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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