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的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分别与深石(无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深圳深石美碳新能源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业务合作协议》,与深石(无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石万丰绿色发展(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深圳深石美碳新能源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98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深圳深石美碳新能源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深圳深石美碳新能源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期资金募集完毕,首期募集资金合计1,000万元。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资金到账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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