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4-087
债券代码:127097 债券简称:三羊转债
邱红阳、肖德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4年11月26日,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邱红阳之一致行动人肖德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5%。本次增持成交总金额共计人民币3.50万元。
2、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邱红阳及其一致行动人肖德仁的告知函,2024年11月26日,肖德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股东肖德仁为实际控制人邱红阳之妹之配偶,与邱红阳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本次增持的时间、方式、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2024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邱红阳及其一致行动人肖德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5%。成交均价约为29.19元/股,本次成交总额为3.50万元。
4、增持完成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邱红阳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5、肖德仁在本公告披露日前的12个月内没有披露增持计划;本次增持后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增持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必须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依法免于发出要约。
四、备查文件
(1)邱红阳、肖德仁出具的《告知函》。
(2)《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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