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年11月28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4-103

持股5%以上股东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江苏百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4年11月27日收到5%以上股东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鑫贰号”)与江苏百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兴房地产”)通知,长鑫贰号向百兴房地产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7,770,792股公司股份事项已于2024年11月26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鑫贰号于2024年10月17日与百兴房地产签署了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长鑫贰号拟以人民币14.16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百兴房地产出让其持有的公司7,770,79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二、 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11月26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1月27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相关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长鑫贰号与百兴房地产分别持有公司股份7,770,792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5.00%,百兴房地产与长鑫贰号、杭州义睿投资合伙企业、杭州皓赢投资合伙企业并列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转让方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其此前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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