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24-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地产”)与合作方按持股比例分别向南京铧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铧隅”)及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怡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合计36,567.5万元。
● 上述财务资助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以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金隅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对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新增加额度不超过49.05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和调剂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
金隅地产持有南京铧隅股权比例50%,南京铧铮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铧峥”)持有南京铧隅股权比例 50%,南京铧峥为并表方。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两方需按持股比例向南京铧隅提供股东借款(到期续借),其中金隅地产提供财务资助13,191.7万元,期限为2 年,年利率为 6%。
金隅地产持有北京怡畅股权比例35%,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地产”)持有北京怡畅股权比例45%,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持有北京怡畅股权比例20%,建工地产为并表方。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三方需按持股比例向北京怡畅提供股东借款(到期续借),其中金隅地产提供财务资助23,375.8万元,期限为2.5年,年利率为6%。
根据监管规则,公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合作方提供资金的行为以及公司向参股公司按股比提供借款构成财务资助,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以内,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铧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田以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12号未来科技城P52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金隅地产持有50%股权,南京铧峥(并表方)持有50%股权。
财务情况:项目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82.24万元,净利润-4,398.7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38,556.27万元,负债总额345,687.29万元,净资产92,868.98万元,资产负债率78.82%。
项目公司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74,793.86万元,净利润10,280.61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60,022.87万元,负债总额156,873.27万元,净资产103,149.60万元,资产负债率 60.33%。
2023年度,金隅集团未对南京铧隅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南京铧隅信用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等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2日
法定代表人:刘晔
注册资本:183,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育知东路30号院1号楼3单元2层20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从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金隅地产持有35%股权,建工地产(并表方)持有45%股权,首开股份持有20%股权。
财务情况:项目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4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1,688万元,负债总额331,501万元,净资产180,187万元,资产负债率64.79%。
项目公司2024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8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34,067万元,负债总额354,533万元,净资产179,534万元,资产负债率 66%。
2023年度,金隅集团未对北京怡畅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北京怡畅信用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等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铧铮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MA2678081A
法定代表人:梁俊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创业园科技研发基地寅春路18号-ZS0118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南京铧铮置业有限公司与金隅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530560988
法定代表人:潘捷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甲8号楼四层410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投资管理;技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与金隅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309074C
法定代表人:李岩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9号一层103B
注册资本:257956.5242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建筑工程咨询;室内外装饰装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购销建筑材料、化工轻工材料、工艺美术品、家具、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除外)、五金交电、纺织品、百货、计算机软硬件、日用杂品;经贸信息咨询;劳务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金隅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隅地产通过有息借款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向南京铧隅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金额为13,191.7 万元,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6%,资金用途为项目的开发和运营,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同等条件提供同比例借款。
金隅地产通过有息借款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向北京怡畅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金额为23,375.8万元,期限为2.5年,年利率为6%,资金用途为项目的开发和运营,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同等条件提供同比例借款。
五、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本次对参股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项目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正常,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确保了各合作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545,000.1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2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等值人民币60,793.9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3%;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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