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13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2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议案中,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对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09、110号。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6”,投票简称为“中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累积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12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情况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监事秦丽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陈玲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秦丽娟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由于陈玲女士、秦丽娟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平稳过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陈玲女士、秦丽娟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监事职责。
陈玲女士辞职报告生效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陈玲女士已被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秦丽娟女士除担任公司监事外,未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玲女士、秦丽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补选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叶朝锋先生、王戈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具体情况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10。
公司对陈玲女士、秦丽娟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11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及补选董事、调整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辞职报告:
1、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公司现任董事叶朝锋先生、赵吉柱先生、汪剑平先生于近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叶朝锋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职务,赵吉柱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职务,汪剑平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成员职务。
叶朝锋先生、赵吉柱先生、汪剑平先生的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平稳过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叶朝锋先生、赵吉柱先生、汪剑平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职责。
叶朝锋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叶朝锋先生已被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赵吉柱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汪剑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汪剑平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执行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叶朝锋先生、赵吉柱先生、汪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2、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公司现任副总裁何平先生、王剑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于近期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何平先生、王剑先生辞去副总裁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平先生、王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 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王尧先生、杨光泽先生、陈玲女士、徐爱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情况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09。
三、 调整、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原公司执行总裁徐爱国先生不再担任执行总裁,调整为担任总裁职务;原公司总裁汪剑平先生不再担任总裁职务,调整为担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原公司执行总裁孙卫东先生不再担任执行总裁职务,调整为担任副总裁职务。
2、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杨光泽先生、陈玲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上述新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09。
公司对叶朝锋先生、赵吉柱先生、汪剑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对汪剑平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徐爱国先生、孙卫东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何平先生、王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11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叶朝锋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王戈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将按公司《章程》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确定2名监事。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现任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监事秦丽娟女士在上述监事正式到任前,将继续担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叶朝锋先生、王戈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
一、叶朝锋先生简历
叶朝锋,男,1980年3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7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国交建财务资金部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财务资金部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工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2020年至2022年期间曾任中交东北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中交西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中交西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中交湾区(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兼任中国建设会计学会房地产会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年1月至2024年2月兼任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2024年2月至今兼任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叶朝锋先生自2022年2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董事。
叶朝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叶朝锋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现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除此之外,叶朝锋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王戈女士简历
王戈,女,1983年1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高级业务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 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
王戈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戈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除此之外,王戈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09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11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主龙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王尧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杨光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陈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徐爱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将按公司《章程》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确定4名董事。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平稳过渡,现任董事叶朝锋先生、赵吉柱先生、汪剑平先生在上述拟任董事正式到任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王尧先生、杨光泽先生、陈玲女士、徐爱国先生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原公司执行总裁徐爱国先生不再担任执行总裁职务,调整为担任总裁职务;原公司总裁汪剑平先生不再担任总裁职务,调整为担任执行总裁职务;原执行总裁孙卫东先生不再担任执行总裁职务,调整为担任副总裁职务。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杨光泽先生、陈玲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杨光泽先生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陈玲女士已向监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陈玲女士副总裁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之日(即正式卸任监事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杨光泽先生、陈玲女士的简历附后。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管理职能部门的议案》。
为提升管理效率, 进一步推动公司有质量的快速发展,公司拟对总部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共设部门18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战略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品牌文化部、党委统战部、工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财务金融部、审计部(派出监事办公室)、法律风控部、运营管理部(数字与信息化管理部)、成本供应链管理部、投资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研发设计部、营销管理部、商业管理部、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财务共享中心。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13。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
一、王尧先生简历
王尧,男,1984年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中交世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中交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中交世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更名为中交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4年11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王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尧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任职情况:现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王尧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杨光泽先生简历
杨光泽,男,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北京市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至2023年5月任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3年5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杨光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光泽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除此以外,杨光泽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陈玲女士简历
陈玲,女,1975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经理;2021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经理;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经理;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陈玲女士自2015年9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玲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除此之外,陈玲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徐爱国先生简历
徐爱国,男,1965年1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MBA学历,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4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龙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0671)副总裁。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中交地产临时党委委员、执行总裁;自2022年7月至今任中交地产党委委员、执行总裁;自2024年4月起至今兼任中交地产总法律顾问。
徐爱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爱国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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