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合营企业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地悦小镇”)与交通银行签署的3.93亿元《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本金余额按股权比例49%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武汉地悦小镇另一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为合营企业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近日,武汉地悦小镇与交通银行签订了《展期合同》,对原贷款合同项下本金余额1.95亿元申请展期,期限2.5年,公司按照原《保证合同》继续为武汉地悦小镇在《展期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未清偿部分的49%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武汉地悦小镇提供1.47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对武汉地悦小镇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1.47亿元,可用额度为1.47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武汉地悦小镇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不超过0.9555亿元,可用额度为0.5145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武汉地悦小镇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注册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柏林横街4号,注册资本为55,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程安科。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房地产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建材销售;房屋租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武汉)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地悦小镇49%股权,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国资委,非我司关联方)持有该公司51%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武汉地悦小镇经审计总资产217,479万元、总负债166,281万元、净资产51,198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9,180万元、利润总额-1,820万元、净利润-1,820万元。截止2024年10月31日,武汉地悦小镇未经审计总资产224,168万元、总负债174,144万元、净资产50,024万元;2024年1-10月,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173万元、净利润-1,173万元。
截至目前,武汉地悦小镇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武汉地悦小镇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武汉地悦小镇根据《展期合同》应向交通银行偿付的到期债务应付未付部分的49%,包括本金以及与本金对应的利息等相关费用,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余额不超过0.9555亿元。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六个月。武汉地悦小镇另一股东亦按股权比例为上述借款提供同等条件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武汉地悦小镇在《展期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未清偿部分的49%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武汉地悦小镇为公司合营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通过派驻管理人员能够随时掌握其财务状况,财务风险可控。武汉地悦小镇另一股东亦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1,802,645.35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30.22%(占净资产的比重为39.1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15,656.35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02.2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30.7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386,989.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7.96%(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40%)。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展期协议
2、保证合同
3、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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