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部分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于2024年11月26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部分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7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1,25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笔质押经过部分购回操作后,质押数量为23,210,000股。 张杏娟女士于2024年11月26日将上述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部分购回。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合计持股比列与之前披露不一致,系尾差调整导致。 1、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01,1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4.24%、占公司总股本的7.55%、对应融资余额14,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01,1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4.24%、占公司总股本的7.55%、对应融资余额14,5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4、股票质押式购回交易证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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