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年11月28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4-077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债券简称:GC风电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WK0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节能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3.44元/股

●  “节能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3.44元/股

●  因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0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万张,债券简称“节能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30亿元,期限6年。“节能转债”自2021年12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7年6月20日,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3.44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4年9月6日,公司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及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20,200股。其中,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2名激励对象,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10,000股以1.47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予以回购;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200股以1.476元/股予以回购。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024年11月26日,上述股权激励股份520,200股已经注销完毕。注销完毕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以上股本结构以2024年11月26日收盘后公司股本结构为基础,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节能转债”(债券代码:113051)处于转股期,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可能会在公告日与上表存在一定差异。

注2: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适用调整公式:P1=(P0+A*k)/(1+k)。根据本次回购注销情况,计算公式为P1=(P0+A1*k1+A2*k2)/(1+k1+k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P1=(P0+A1*k1+A2*k2)/(1+k1+k2)≈3.4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0=3.44元/股,A1≈1.60207元/股,A2=1.476元/股,k1=-510,000/6,474,233,458,k2=-10,200/6,474,233,458)

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然为3.44元/股。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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