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11月28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111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3),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5日,截止2024年11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生效。

议案1、议案2、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9:00一11:00、13:30一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与公司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4年11月27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慧敏,缪斌

联系电话:0510-81629928

传真:0510-86013255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邮编:214422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5。

2.投票简称:百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做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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