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4-082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刘景萍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清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3。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温定雄、吴任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4-080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嘉瑞”)的股份减持,本次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嘉瑞持股公司股份比例从8.21%减少至6.88%,本次减持股份总数5,341,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3%。 2024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嘉瑞发来的《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中嘉瑞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期间累计减持股份总数5,34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的基本情况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单位:股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上述股东权益变动等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3、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4-081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嘉瑞”)持有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2,8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1%。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于2023年7月10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中嘉瑞拟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341,050股,减持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4%,具体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6日,中嘉瑞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4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4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嘉瑞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中嘉瑞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期间累计减持股份总数5,34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5%以上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4-083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7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格》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6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格》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其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于2024年11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4,102,050股,详见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6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目前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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