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和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股票情况的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和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股票情况的公告
2024年11月29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阳 公告编号:2024-118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和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股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11月28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管理人已于2024年11月27日将412,448,910 股转增股票(占总股本的31.78%)由“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专用账户”)过户至重整投资人和部分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本次过户前,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上市公司525,371,410股(占总股本的40.47%)转增股票。本次过户完成后,管理人专用账户仍持有上市公司112,922,500 股转增股份(占总股本的8.70%),后续将按照重整计划的安排划转至其他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14号一一破产重整事项等》的规定及相关协议安排。重整战略投资人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2024年11月27日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重整财务投资人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自2024年11月27日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024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18日。

2024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司为执行《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拟转增约717,254,498股,中国结算实际转增717,254,468股,公司总股本由580,772,873股增至1,298,027,341股。其中,转增的股票中525,371,410股(占总股本的40.47%)全部登记至管理人专用账户,后续将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划转至重整投资人及债权人账户。

2024年11月28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管理人已于2024年11月27日将307,713,178股转增股票(占总股本的23.71%)由管理人专用账户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同日,管理人向64户公司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了合计104,735,732股转增股票(占总股本的8.07%)。本次过户完成后,管理人专用账户仍持有上市公司112,922,500 股转增股份(占总股本的8.70%),后续将按照重整计划的安排划转至其他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具体过户情况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推进情况

(一)向重整投资人过户转增股票

2024年11月27日,管理人已根据《重整计划》向重整战略投资人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指定的证券账户划转186,046,512股,该等股份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限售期限为36个月;向重整财务投资人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划转46,296,296股、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划转15,185,185股、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划转60,185,185股,该等股份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限售期限为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14号一一破产重整事项等》的规定及相关协议安排。重整战略投资人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2024年11月27日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重整财务投资人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自2024年11月27日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向64户债权人过户转增股票

2024年11月27日,管理人已根据《重整计划》向64户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完成了合计104,735,732股转增股票(占总股本的8.07%)的过户,该等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186,046,51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3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全面化解公司风险事项。

2、因南京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9日开市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红太阳”变更为“*ST红阳”。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0的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出现本规则第9.4.18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因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且公司2020年至2023年度均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自2021年5月6日起至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0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5、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公司关于清收被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取得了重要进展。南京中院已于2024年11月1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已进入执行阶段,为依法保障公司及债权人等各方权益不受损,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愿意共同努力,在本次重整中解决前述资金占用。目前,公司正会同相关各方积极加快推动重整相关工作,因重整后续程序性工作尚需一定时间完成。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6、2023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正在进行重整计划的执行。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存在高比例质押和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风险。近期,南一农集团管理人会同相关方积极推进南一农集团所持公司股票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宜,截至2024年11月27日,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67,8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1.75%;累计司法冻结20,409,64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1.16%;累计轮候冻结48,21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0.0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上述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