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11月30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112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铁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3人,代表股份104,863,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4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0,028,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3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5人,代表股份4,835,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5人,代表股份4,835,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5人,代表股份4,835,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7%。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等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郑铁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77,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39%;

表决结果:郑铁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郑渊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64,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88%;

表决结果:郑渊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郑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58,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06%;

表决结果:郑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蒋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59,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84%;

表决结果:蒋国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李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63,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35%;

表决结果:李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59,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01%;

表决结果:刘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金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55,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92%;

表决结果:金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翁军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55,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52%;

表决结果:翁军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高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59,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91%;

表决结果高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提案4.00《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073,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8%;反对1,541,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00%;弃权2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4,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750%;反对1,541,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814%;弃权2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崔洋律师、杨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7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产业引导基金”)以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科技”)增资,投资期限3年。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拟延长投资期限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因宁夏百川科技所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为更好地支持宁夏百川科技建设与发展,宁夏产业引导基金延长了投资期限,投资期限原为3年更改为5年。股权交割日、回购股权比例、回购价款情况如下: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情况

根据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公司应于2024年12月5日前回购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持有的宁夏百川科技7.14%股权,回购价款5,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该笔回购。

本次回购前后,宁夏百川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回购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持有的宁夏百川科技7.14%股权,符合公司和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求。本次回购后,公司直接持有宁夏百川科技85.71%股权,宁夏百川科技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会做好资金安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规划好后续回购宁夏百川科技股权事宜,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3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5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推举郑铁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郑铁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蒋国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蒋国强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郑江先生、曹彩娥女士、陈慧敏女士、曹圣平先生、孙百亚先生、李勋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蒋国强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曹彩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郑铁江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陈慧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缪斌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薛祝炜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4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5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翁军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翁军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为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115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郑铁江先生

2、非独立董事:郑铁江先生、郑渊博先生、郑江先生、蒋国强先生

3、独立董事:李华先生、刘斌先生、金炎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经审议,会议选举确定了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五人:郑铁江先生(主任委员)、郑渊博先生、蒋国强先生、李华先生、刘斌先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三人:李华先生(主任委员)、郑铁江先生、刘斌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人:金炎先生(主任委员)、郑铁江先生、李华先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刘斌先生(主任委员)、郑铁江先生、金炎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为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刘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翁军伟先生

2、股东代表监事:翁军伟先生、高芳女士

3、职工代表监事:吴晓明先生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且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和《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况

1、总经理:蒋国强先生

2、副总经理:郑江先生、曹彩娥女士、陈慧敏女士、曹圣平先生、孙百亚先生、李勋波先生

3、财务总监:曹彩娥女士

4、董事会秘书:陈慧敏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缪斌先生

6、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薛祝炜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为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邮政编码:214422

联系电话:0510-81629928

传真号码:0510-86013255

电子邮箱:bcc@bcchem.com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蒋国强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共南通市第十三届党代表,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亿博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夏博远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夏新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蒋国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国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郑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江阴市百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9.8303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铁江、王亚娟夫妇,郑江先生与郑铁江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聘任的董事郑渊博先生为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曹彩娥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共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副书记,中共江阴市第十四届党代表,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历任江阴市百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主办会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百川化学(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曹彩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彩娥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慧敏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3月出生,民建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慧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慧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慧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曹圣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部经理、技术部副总、公司监事会主席等,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夏百中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曹圣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圣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孙百亚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副总、常务副总经理、公司监事等,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百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百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勋波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波林化工(常州)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等,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勋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勋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缪斌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4月-2018年12月,在公司担任证券事务助理,2018年12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开展日常工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缪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缪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缪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薛祝炜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内部审计部专员,现任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薛祝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薛祝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6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之间互保外,未进行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公司母子孙公司之间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进行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母子孙公司之间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9,640.0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50,000.00万元。本次担保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一“担保情况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附件一“担保情况表”、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请参见附件一“担保情况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之间互保外,未进行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母子孙公司之间合计担保余额为545,026.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86,226.37万元的292.67%。其中,公司母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496,026.68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一:担保情况表

注: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南通百川新材料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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