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 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 告
2024年11月30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4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80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经查,我局发现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因签订代保管协议提前确认收入、仲裁费用入账不及时、封存资产未提折旧、个别项目延迟转固等事项,导致2019年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影响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第四条、《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第三十五条、《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第八条、第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是2023年公司多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发生变更,对2023年年度报告影响较大,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2〕1号)第7.6.3条第二款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项、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三是2021年至202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研院)与新疆哈密亿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哈密亿乐节能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密亿乐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以下简称亿乐3家公司)签订《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矿研院作为受托方,受托管理亿乐3家公司,公司未将亿乐3家公司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也未将与亿乐3家公司之间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第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2〕1号)第3.2.7条第二款第七项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四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未纳入登记范围、部分事项未经全部知情人签字确认、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进行自查等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武汉琦作为公司董事长、俞章法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张志勇作为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1年2月兼任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梁慧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青春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勤勉尽责,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中信重工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武汉琦、俞章法、张志勇、苏伟、梁慧、王青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将积极按照河南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根据工商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公司向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根据工商登记相关要求,除上述公告条款修订外,将《公司章程》中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表述内容替换为“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近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相关手续,并取得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武汉琦

注册资本:肆拾伍亿柒仟玖佰伍拾伍万叁仟肆佰叁拾柒圆整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26日

住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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