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90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91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1号),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31,707,317股,发行价格为4.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9.70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481,035,016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以上持股数量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股数量; 注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发行前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口径计算,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股份731,707,317股后的口径计算。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9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超过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1号)予以注册,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731,707,317股新增股票将于2024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由2,749,327,699股增加至3,481,035,016股。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1,855,817,730股增加至2,075,329,926股,持股比例由67.50%被动稀释至59.62%,被动稀释比例为7.88%,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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