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电力报
本报讯 11月27日,广东省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深圳市关于促进绿色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积极推广绿电绿证交易,定期组织绿电绿证政策宣讲会、交易撮合会,鼓励企业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评级,引导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
《措施》明确,鼓励绿色属性突出、消费量大的民生产品和储能设施设备等重点产品积极开展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对通过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的且企业成立运行2年以上,按每张证书予以最高10万元资助,同一企业当年可获资助量限3张证书。
《措施》指出,大力推动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支持公务车、警车、国企用车等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做好巡游出租车等到期置换,加力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开展绿色甲醇船用燃料加注试点,构建绿色甲醇船用生物液体燃料加注产供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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