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6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0,224,719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2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462,476.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537,523.15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70,224,71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15,312,804.15元。2024年11月14日,久安就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久安验字[2024]第00003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比例及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公司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拟置换金额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5,919,524.56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人民币87,441,065.2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单位:元 ■ 上述自筹资金投入金额已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久安专审字[2024]第00118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支出。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此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久安专审字[2024]第00118号)。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芭田股份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芭田股份截止2024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6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在公司本部V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培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的实施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00.00万元对实施主体贵州芭田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贵州芭田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63,48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在未来12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4,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子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上述款项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期逐步投入,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子公司将及时把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6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在公司本部会议室V1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届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6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7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0,224,719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2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462,476.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537,523.15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70,224,71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15,312,804.15元。2024年11月14日,久安就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久安验字[2024]第00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不包括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置换部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在未来12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4,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子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上述款项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期逐步投入,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子公司将及时把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四、公司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子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4,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6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芭田”)增资人民币33,500.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0,224,719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2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462,476.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537,523.15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70,224,71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15,312,804.15元。2024年11月14日,久安就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久安验字[2024]第00003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的实施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00.00万元对实施主体贵州芭田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贵州芭田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63,48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5598362304G 法定代表人:黄德明 注册资本:129,98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08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化肥(各种复合肥、新型肥料等)、化工原料、新材料、建筑材料的研发及产品的生产、购买、销售;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及矿产品的生产、购买、销售;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形成产品的生产、购买、销售。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贵州芭田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贵州芭田100%股权。 截止2024年9月30日,贵州芭田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404,046.84万元,净资产158,311.32万元,营业收入162,240.60万元,净利润12,479.26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贵州芭田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后,增资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贵州芭田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3,500.00万元增资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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