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105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方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药房”)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之佳”)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金额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连锁药房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729.26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1、近日,公司与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盟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与信用社签署的《法人客户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在合同项下所保证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并购项目相关支付。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 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已决策授权担保的范围内。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及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1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月20日 主营业务:医药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 除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舒畅与信用社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连锁药房的上述担保额度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是结合发展计划,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支持门店拓展等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申请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7,607.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106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9月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进展: ■ ● 2024年10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进展: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9月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80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0)。 (二)2024年10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69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9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截至2024年11月30日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9月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的回购方案,截至2024年11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56,660,808股的0.48%,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8.21元/股,最高价格为23.04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1,634.77万元。 (二)2024年10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回购方案,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4),此后公司积极按监管部门规范要求,推进开具证券账户、签署相关协议等相关工作。截至2024年11月30日尚未完成准备工作、暂未实施回购。后续公司将按规范要求、结合市场情况切实推进本次回购计划实施。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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