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
2024年12月03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4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司法变卖的标的为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伟先生持有的16,00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70.42%,占公司总股本的8.27%。

●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于2024年12月1日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本次变卖成交股数为16,008,000股,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7,252,592.00元。本次变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后续涉及缴款、法院出具裁定、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  陈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一、本次司法变卖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16,00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将于2024年11月29日14时开始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被司法拍卖。本次司法变卖期为60日。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60日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竞买的,本次变卖不成交。

二、本次司法变卖结果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于2024年12月1日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本次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张宇通过竞买号232120901于2024年12月01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科华控股”股票共计16008000股(证券代码:603161,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37,252,592.00(壹亿叁仟柒佰贰拾伍万贰仟伍佰玖拾贰圆整)。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变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后续涉及缴款、法院出具裁定、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2、陈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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