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12月03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4-07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 年 12 月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联系人:王小素、曾文燕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66”,投票简称为“海药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4-07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度决算审计费用将在90万元(不含税)基础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在80万元(不含税)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变动情况予以确定。

本议案经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15:00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4-07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29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4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晓强,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升,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郝国敏,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崔晓强、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升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国敏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崔晓强、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国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度决算审计费用将在90万元(不含税)基础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在80万元(不含税)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变动情况予以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关于本事项的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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