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上述决议,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下列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 审批程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金额及期限未超过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2、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 有关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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