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A股代码:601238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091
H股代码:02238H股简称:广汽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骏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汽资本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的广州巨湾技研有限公司15.82%的股权和3%的股权,按评估值转让给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对价合计约为13.31亿元。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广汽资本有限公司仍持有标的企业约15.6%的股权。
表决结果:受让方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属于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庆洪、冯兴亚、陈小沐、邓蕾回避表决,经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细公告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4年12月20日14:00在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668号广汽集团T2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A股代码:601238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092
H股代码:02238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按评估价格将其持有的15.82%广州巨湾技研有限公司(下称“巨湾技研”)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汽工业集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汽资本有限公司(下称“广汽资本”) 拟按评估价格将其持有的3%巨湾技研股权转让给广汽工业集团。上述标的股权转让对价分别约为 11.18亿元人民币和2.12亿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广汽工业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6亿元人民币。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广汽工业集团发生过1次同类型关联交易。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5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隆投资转让如祺出行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中隆投资有限公司以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将其持有的 Chenqi Technology Limited(下称“如祺出行”) 8,797,226股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广汽工业集团,标的股权转让对价约为2.7亿元人民币。
● 本次股权转让及后续对巨湾技研会计核算方式的调整对公司收益的影响以公司审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按评估价格将其持有的巨湾技研15.82%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东广汽工业集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汽资本按评估价格将其持有的巨湾技研3%的股权转让给广汽工业集团。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巨湾技研的股权,仍通过全资子公司广汽资本间接持有其15.60%的股权;同时根据协议约定,广汽资本将不再具有巨湾技研的董事、管理层提名权,不再对巨湾技研构成重大影响。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广汽资本所持有的巨湾技研剩余股权将作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核算。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为应对汽车行业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进一步推进改革,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加快转型升级,公司拟对集团内部相关参股投资资产进行优化整合,优化公司对动力电池领域的投资,提升管理效率,同时短期内可以实现部分股权转让的较好收益,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长期仍可通过广汽资本持有的股权享受标的公司未来发展的红利,增加投资回报,降低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以评估值为依据,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及会计核算方式调整综合导致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可能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502048XD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成立时间:2000年10月18日
5.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
6.法定代表人:曾庆洪
7.注册资本:303134.4616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广汽工业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4年9月30日,其持有本公司约53.16%的股份。
广汽工业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州巨湾技研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TE71X4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20年9月7日
5.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研创路8号
6.法定代表人:裴锋
7.注册资本:11107.8997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XFC(eXtreme Fast Charging)极速充电动力电池和新一代突破性储能器及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二)本次交易前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三)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亿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针对本次交易,本公司、广汽资本及广汽工业集团共同委托评估机构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及满足评估目的, 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本公司及广汽资本拟将持有的巨湾技研部分股权转让给广汽工业集团涉及的巨湾技研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中联国际评字【2024】第VIMQD0871号《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巨湾技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71,287.54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707,049.73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635,762.19万元,增值率为891.83%。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持有巨湾技研15.82%股东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111,849.61万元,广汽资本持有巨湾技研3%股东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21,211.49万元。本公司及广汽资本拟以本次《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作为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转让方: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汽资本有限公司
2.受让方: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交易内容:本公司将其持有的巨湾技研15.82%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广汽工业集团,按照评估值对应转让对价约为111,849.61万元人民币;广汽资本将其持有的巨湾技研3%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广汽工业集团,按照评估值对应转让对价约为21,211.49万元人民币。
4.交易对价的支付: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51%,共计人民币67,861.16万元;标的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9个月内,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65,199.94万元。
5.本次交易实施后交易标的股权结构如下: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进一步优化整合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的投资资产,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对后续主业发展及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本次交易是公司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主动对现有参股投资资产进行的优化整合,以提高资源、资金投资效率。董事会认为广汽工业集团受让标的股权不构成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本次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以评估值为依据,定价公允,股权转让的对价约为13.31亿元。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广汽资本将不再具有巨湾技研的董事、管理层提名权,不再对巨湾技研构成重大影响,所持巨湾技研的剩余股权由权益法核算调整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本次资产评估转让价格估算,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导致公司本年度归母净利润增加约12.8亿元人民币,连同会计核算方式调整预计对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合计增加约22.6亿元人民币(实际以公司年审审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将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七、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发展和改革的需求,对现有内部资产进行的优化整合,且标的股权的转让以评估值为基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议案。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广汽工业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6亿元人民币。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广汽工业集团发生过1次同类型关联交易。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5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隆投资转让如祺出行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中隆投资以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将其持有的如祺出行8,797,226股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广汽工业集团,标的股权转让对价约为2.7亿元人民币。目前,该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
九、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及后续对巨湾技研会计核算方式的调整对公司收益的影响,以完成交易时点的公允价值和审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A股代码:601238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093
H股代码:02238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668号广汽集团番禺总部T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
至2024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H股股东参会事宜
H股股东参会事宜请参见公司2024年12月3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本公司网站(www.gac.com.cn)刊发及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通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1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gac.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请于 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7:00 前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登记。
(二)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委任人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附件:授权委托书)。股东也可以信函、传真或电邮等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668号广汽集团番禺总部董事会
办公室
电 话:020-83151139 转 8104、8107
传 真:020-83150319
联系人:刘先生
电子信箱:DB-GAC@gac.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代码:601238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094
H股代码:02238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1月29日、12月2日及1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较为平稳,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防范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1月29日、12月2日及1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函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2024年11月30日,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签署了深化合作协议。公司将打造一个全新的高端智能新能源汽车品牌,并以新品牌为载体,与华为发挥各自优势,在智能汽车产品开发、营销及生态服务等领域深度合作。该合作对公司经营业绩等的影响取决于各具体合作领域的推进情况。
部分媒体对公司与华为的上述合作事项关注度较高。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查,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1月29日、12月2日及12月3日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防范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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