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24年12月04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科”、“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325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为50,595,000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0,119,00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119,00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8,333,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2,142,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40,476,000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发行人于2024年12月2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先锋精科”A股12,142,500股。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347.05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4,048,000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4,285,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1,854,627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430,873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190,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067312%。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12月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4年12月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11.29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于2024年12月4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2月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先锋精科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1号资管计划”),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资管”);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岩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4年11月29日(T-1日)公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之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4年11月28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57,121.76万元。

依据《实施细则》,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截至2024年11月27日(T-3日)华泰创新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2,529,750股,获配金额28,560,877.50元。

本次发行家园1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10.00%,即5,059,500股;同时,参与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5,870.00万元。截至2024年11月27日(T-3日)家园1号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5,870.00万元,共获配5,059,500股,获配金额57,121,755.00元。

截至2024年11月27日(T-3日),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1,900.00万元,共获配1,657,422股,获配金额18,712,294.38元。

截至2024年11月27日(T-3日),上海岩泉科技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1,000.00万元,共获配872,328股,获配金额9,848,583.12元。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12月6日(T+4日)之前,依据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4年12月3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先锋精科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32,381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先锋精科A股股票。

三、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上证发〔2024〕112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4年12月2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17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3,61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4,948,48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配售对象类型

注1: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表中配售比例未考虑余股调整后对初始配售比例的影响;

注3:A类投资者包括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B类投资者为除A类外的其他投资者。

其中余股342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为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申购时间最早(以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购编号为准)的配售对象,且其获配总量没有超过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81902091、010-5683945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7、28层

发行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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