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8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徐伟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瑞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71万元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XYZH/2024CDAA1F023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46,817.90万元调整为35,101.87万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更加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数时代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竞业达数字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竞业达沃凯森科技有限公司、怀来竞业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怀来启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竞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为新增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增加河北省怀来县、山东省济南市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于2024年11月29日登记上市,公司总股本由原148,400,000股增加至165,277,637股,注册资本由148,400,000元增加至165,277,637元,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批准。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4-053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8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林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71万元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置换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46,817.90万元调整为35,101.87万元。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更加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数时代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竞业达数字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竞业达沃凯森科技有限公司、怀来竞业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怀来启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竞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为新增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增加河北省怀来县、山东省济南市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为新增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4-054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71万元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77,637股,发行价格21.3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59,999,997.21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981,273.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1,018,723.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11日出具了《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4CDAA1B0435)。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共计8,981,273.54元(不含税),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1,277,122.64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 单位:元 ■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如下描述: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如果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置换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内容一致。 五、本次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置换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XYZH/2024CDAA1F0232),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1月22日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XYZH/2024CDAA1F0232);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4-055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77,637股,发行价格21.3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59,999,997.21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981,273.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1,018,723.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11日出具了《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4CDAA1B0435)。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根据《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6,817.90万元。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及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4-056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竞业达”)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数时代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时代”)、北京竞业达数字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业达数字”)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多模态教育大数据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竞业达沃凯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凯森”)、怀来竞业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来竞业达”)、怀来启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怀来启点”)为基于产教融合的实验实践教学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竞业达数字、山东竞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竞业达”)为面向行业应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增加河北省怀来县、山东省济南市作为实施地点。除此之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方式等均不发生变化。同意上述新增主体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9号),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77,637股,发行价格21.3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59,999,997.21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981,273.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1,018,723.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4CDAA1B0435)。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及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及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更加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公司决定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如下: ■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沃凯森、怀来竞业达、怀来启点、数时代、竞业达数字、山东竞业达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沃凯森 ■ 2、怀来竞业达 ■ 3、怀来启点 ■ 4、数时代 ■ 5、竞业达数字 ■ 6、山东竞业达 ■ 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后,公司将为增设实施主体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增设实施主体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在前述事项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为新增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充分发挥各实施主体的业务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稳健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新增实施主体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同意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为新增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为新增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系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为新增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2日,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9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77,63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9,999,997.21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8,981,273.5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018,723.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11月11日出具XYZH/2024CDAA1B0435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品种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4)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或收益凭证等; (5)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明确现金管理金额、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根据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4-058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9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877,63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33元/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1月29日登记上市,公司总股本由原148,400,000股增加至165,277,637股,注册资本由148,400,000元增加至165,277,637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因总股本、注册资本变更,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4-059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2月13日下午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银桦路60号院6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1为普通议案,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表决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受托人持股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12月13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wangzixuan@jyd.com.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银桦路60号院6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子轩 电话:010-52168861 传真:010-52168800 电子邮箱:wangzixuan@jyd.com.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5 2.投票简称:JYD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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