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58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65名,代表股份408,550,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26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8名,代表股份316,532,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4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7名,代表股份92,017,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2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投票表决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参与表决的结果如下: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参与表决的结果如下: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参与表决的结果如下: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参与表决的结果如下: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隽、王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59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18,965,022股予以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32,062,937股变更为1,013,097,91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6日和2024年12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1,032,062,937元减少至1,013,097,915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4年12月4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7:30。 2、联系人:杨晓东 3、联系电话:0591-83979997 4、联系邮箱:newlandzq@newland.com.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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