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人保红利智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0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0-7999和网站fund.piccamc.com 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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