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123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7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149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4,294股,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124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1,14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4,29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4%
●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于 2024年 12 月 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4,294股;同意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4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量为75.6214万股(调整前),约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482.73 万股的 0.49%。
(3)激励人数:1,256 人
(4)授予价格:100元/股(调整前)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任职期限与业绩考核要求:
①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 3 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 “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②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的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B”三个等级,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若激励对象连续两年考核评价结果为 B,则其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解除限售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从2023年8月1日延期到2023年8月7日。
(3)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此外,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8月29日为授予日,以10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56名激励对象授予75.621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并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7)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成就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对象中,5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股数共计62,684股;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0%,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股数共计1,048股;其余1,11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A”或“B+”,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4,294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4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8月29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4 年8 月 28 日届满。
2、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1,206名,其中5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0%,上述人员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股数共计63,732股。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14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434,294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 1,14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4,2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具体如下:
注1、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系公司 2023年半年度、2023年年度以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的数量。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数。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149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4,29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4%,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书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122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对象中,5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股数共计62,684股;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0%,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股数共计1,048股;其余1,11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A”或“B+”,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4,294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4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125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活动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 下午 14:30-17:00
活动召开地点: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松瓷机电”)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芙蓉四路195号
活动召开形式:现场召开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通过此项活动,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认真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活动召开时间、地点:
活动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 下午 14:30-17:00 活动召开地点:松瓷机电 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芙蓉四路195号
二、活动方式:
活动采取现场接待的方式进行,公司与参加活动的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
三、邀请对象:
本次活动受邀对象为公司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活动,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个人投资者仅限本人参加。
四、公司出席人员:
董事、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
松瓷机电总经理华焱先生
松瓷机电高级销售总监姚彬先生
公司证券投资部人员
五、预约方式:
为更好组织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 2024年12月15日 16:00 前通过如下方式预约报名:
预约方式一:点击链接:https://s.comein.cn/mxz2xwtb进行预约报名或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约报名。
预约方式二:预约邮箱:investor@wxautowell.com,请投资者将身份证明文件及持股证明发送至预约邮箱进行预约报名。
由于接待规模限制,本次现场参观活动名额有限,公司将依据报名顺序进行审核。
六、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电话:0510-82255998
邮箱:investor@wxautowell.com
七、注意事项:
1、参加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公司将对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安排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参加活动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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