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吉林日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2014年和2017年收购的长春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转让。
2014年收购债权剩余债权总额329,059,434.66元。债权本金200,800,000.00元,利息为人民币128,259,434.67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
2017年收购债权剩余债权总额284,404,665.72元。债权本金128,295,930.00元,利息为人民币156,108,735.72元。担保方式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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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购买债权。
处置方式:公开竞价转让。
交易对象:交易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0日;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纪检部门联系人华女士,电话0431-88402129。上述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邸先生、电话0431-88402112;苏女士、电话0431-88402125。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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