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公告编号:临2024-087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收到《民事裁定书》。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原告/申请人。 3、涉案金额:19,103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已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案件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终审判决后,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申请人:公司 被告/被申请人:云南凤宇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凤宇公司”)、四川省清凤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清凤公司”) (二)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昆明市法院”)送达的(2024)云01民初610号《案件受理通知书》,因股权转让纠纷,公司以云南凤宇公司、四川清凤公司为被告,向昆明市法院提起诉讼(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4-065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诉讼及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24年10月29日向昆明市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2024年11月4日,公司收到昆明市法院就诉讼保全出具的(2024)云01民初610号《民事裁定书》,公司对云南凤宇公司、四川清凤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昆明市法院予以准许,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云南凤宇公司、四川清凤公司价值人民币19,103万元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公司为便于案件财产保全措施的顺利执行,预防申请保全的财产被隐匿、转移、或发生其他影响保全情况的发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暂缓披露程序,暂缓披露上述财产保全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产保全措施已经完成,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现将本次诉讼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告。 三、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已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案件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终审判决后,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四、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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