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摘牌收购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20%股权的自愿性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摘牌收购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20%股权的自愿性公告
2025年01月11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产业协同效应和规模优势、提升长期盈利水平,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华星”)于近日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26.15亿元人民币公开摘牌受让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GDCA”)20%股权,并与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该合同的生效受限于相关合同生效条件的满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9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80%股权及乐金显示(广州)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TCL华星收购LG Display Co., Ltd.(以下简称“LGD”)及其关联方持有的LGDCA80%股权、乐金显示(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GDGZ”)100%股权,以及LGDCA、LGDGZ运营所需相关技术及支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拟收购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80%股权及乐金显示(广州)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上述相关交易完成后,TCL华星将持有LGDCA 100%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12485050R

成立日期:1998年11月27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32层

法定代表人:王凯翔

注册资本:663,104.61949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诚信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股东: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LGDCA 20%股权,LGDCA的基本情况如下: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2年12月10日

公司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开达路88号

法定代表人:PARK YOO SEOK

注册资本:133,4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子产品批发;房屋租赁;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环保设备批发;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配件批发;受企业委托从事通信网络的维修、维护(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标识、标志牌制造;销售标识牌、指示牌。

主营业务:生产电视及商显大尺寸液晶面板产品。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注:TCL华星已与LG Display Co., Ltd 及其关联方签订标的公司80%股权出售协议,交易尚需相关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具体以实际所需审批为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拟收购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80%股权及乐金显示(广州)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3、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说明:上述数据根据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列示。因所用会计准则不同等原因,LG Display Co., Ltd.公开披露的标的公司经审计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13,327百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525百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802百万元人民币;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334百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02百万元人民币。

4、其他说明:

(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LGDCA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LGDCA不存在担保及质押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标的:LGDCA 20%股权

2、交易价格:26.15亿元人民币

3、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本次交易拟以现金方式支付,资金来源为TCL华星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支付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4、标的过渡期损益:

LGDCA自交易基准日(即2024年6月30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公司及其股东依法承担和享有。

5、生效条件:产权交易合同的生效受限于TCL华星与LG Display Co., Ltd 及其关联方关于标的公司80%股权出售交易所需的相关监管批准的满足。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在半导体显示行业的业务布局,增强产业协同效应和规模优势,满足大尺寸趋势下的增长需求,提升长期盈利水平。TCL华星已与LG Display Co., Ltd 及其关联方签订标的公司80%股权出售协议,尚需相关部门的审批或核准。相关交易完成后,TCL华星将持有LGDCA 100%股权。

六、风险提示

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尚待满足。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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