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成利润“修饰”工具!这家上市公司及财务总监被罚

年终奖成利润“修饰”工具!这家上市公司及财务总监被罚
2024年11月13日 11:13 新税网

虚增2022年成本费用4380.40万元,虚减 2022年利润总额4380.40万元,虚减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11月10日,上市公司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先河环保”)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先河环保”变更为“ST先河”。同时,公司股票将自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一天,12日开市起复牌。

2024年6月,先河环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先河环保将年终奖计入成本费用的行为,导致公司年度报告中的利润总额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字[2024] 7 号)具体内容显示,2022年初,先河环保将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河北正茂生态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正达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先 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四川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子公司的2021 年年终奖,于2022年计提并跨期计入 2022年的成本费用。2022年末,先河环保在未对2021年年终奖跨期计提问题进行更正的情况下,又将母公司及上述6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2022 年年终奖计入2022年成本费用。2023年4月26日,先河环保公告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

先河环保上述将2021 年、2022年年终奖均在2022年计提并计入2022年成 本费用的行为,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 年修正)》第九条、 第十九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的规定,虚增2022年成本费用4380.40万元,虚减 2022年利润总额4380.40万元,虚减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导致先河环保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利润总额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监管机构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先河环保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沈超,时任董事、总经理陈荣强,均被给予警告,分别被处以100万元、7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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