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楼盘挖掘机
日前,一位上海豪宅中介霍先生爆料称张杰、谢娜夫妇买房疑似“跳单”一事,登上了微博热搜。
2月7日,一篇名为《谢娜、张杰跳单、威胁的中介,感染了新冠》的微博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明星夫妇”、“豪宅”、“跳单”等关键词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该事件在网上发酵一天后,谢娜张杰委托律师发布声明,否认跳单买房,并称该中介捏造事实,侵犯了谢娜张杰的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等。
现如今,双方各执一词,事情未有明确定论。
在房地产行业中,“跳单”亦称为“跳中介”,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预售确认书、委托求购协议或出卖协议,中介公司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费的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此事究竟能否定性为“跳单”?楼盘挖掘机连线知名房地产律师进行解答。
中介霍先生:
两次带看后私下交易,买方规避中介费120余万
据了解,爆料此次事件的霍先生是上海豪宅中介人员,于2月7日通过微博“上海房地产观察”发文。文章称,张杰谢娜通过他找到上海思南公馆的房屋并进行带看,在两次看完房后,却私下与买家交易,省下百万中介费。
霍先生表示,他曾于2019年6月21日、22日两次带谢娜张杰及其家人看房,随后谢娜方以不喜欢为由没有购买。后来该中介发现,本次事件涉及房源思南公馆东苑7号101室,已于2019年12月14日网签,网签价格为5920万元。
据了解,该房源面积约为341平方米,2019年看房时该房源价格约为6200万。以上海市场常见的2%佣金比例计算,该套房源中介费约为120万元。
有网友表示,如果事情属实,其实也能理解张杰谢娜的目的,和普通人一样“能省就省”。
另外,霍先生还表示遭受了威胁,为了避免谢娜、张杰律师的威胁,他在国外疫情严重时出国读书,同时想在国内走正常法律途径起诉相关人员。
“已经感染了新冠,走近鬼门关,命都快没了,还在乎他们粉丝的攻击吗?”“谢娜、张杰的律师找到我,威胁说我如果泄露他们的信息,是刑事犯罪,要把我送进去。”霍先生称。
目前,霍先生准备起诉思南公馆东苑7号101室的房东、“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以及买家谢娜、张杰以及谢娜的母亲。
另据微博发布的上海不动产登记簿图片,该房屋权利人为重庆眉开眼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爱企查显示,该公司法人为罗正英,谢娜为公司监事,持股约9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该中介公司与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均为上海永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
张杰、谢娜律师回应:没有跳单买房
对于此次事件,张杰谢娜并未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不过,在事情发酵一天后,张杰谢娜委托律所发出律师声明。
2月8日,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官方微博(微博名为“兰迪律师事务所LANDING”)发文称,本事务所接受谢娜、张杰的委托,指派张一君律师为代理人,就此次事件发声:《谢娜、张杰跳单、威胁的中介感染了新冠》一文的信息提供者“H先生”(即本次事件的中介)在发布中捏造事实,提及“跳单”、“威胁”、等虚假信息已涉嫌造谣诽谤;该中介提供信息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第1032条规定,偷拍及打不个人隐私等行为,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等。
该律所声明敬告各发布及转发账号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删除相应内容,立即停止虚假信息传播,并称已受委托就以上三点提请进入司法程序流程,并对该事件、涉事人及相关社交账号和平台保留其他法律追究的权利。
随后,博主“上海市房地产观察”补充表示,最终网签这套二手房的“中介公司”,和这套房子的卖家,是同一家公司的子公司,而且并不实际经营二手房业务。也就是说,谢娜、张杰直接和这套房子的卖家进行了交易,不存在别的中介公司为谢娜、张杰争取到了更低的价格或者提供了更好的服务的情况。
该博主还表示,“希望@谢娜 @张杰 @兰迪律师事务所LANDING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跳单,而不是发几句话就想糊弄过去。”
霍先生表示,如今他将以法律手段合理维权,或对张杰谢娜予以起诉,并称要继续爆料。“谢娜张杰买房是我写的第一个故事,我写这个故事没有目的,只是想记录一下。后续文章会陆续写好,包括一些有趣事、也有一些艺人上海购房灰色的操作方法。”
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独家采访时,霍先生还承诺道,这套二手房后期若能通过法律途径取得佣金,不论金额多少,将直接全部捐出。
对此,有网友表示,“有钱买6000万的豪宅却舍不得给中介费?跳单是不尊重他人的职业和付出的行为!”
不过也有人认为,“在房地产行业跳单行为挺常见的,很多客户为了节省中介费,看完放不找中介办手续,直接找房东签约。”
还有网友认为,该中介仅带看了两次,买家没有明确说要购买,也没有签订委托合同,是不是“跳单”还不好说,该中介的表述也有很多存疑的地方。
房地产律师:
跳单目前难定性,中介可主张支付报酬
小挖就此事连线了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律师。
王律师认为,首先,张杰、谢娜购房是否构成“跳单”,主要看他们是否利用了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机会或者服务,如果确实利用了中介机构提供的机会或者服务,又绕开该中介直接和房东私下签署合同,那确实涉嫌“跳单”。
其次,现实中,很多房主将自己的房子同时委托多家中介机构进行出售,购房人如通过多家中介就一套房子获得了交易信息或者机会,那是否构成“跳单”,主要还是看各方的举证了,不能简单的认定为“跳单”。
不过,如果购房人和中介机构已经签署了中介服务合同,又绕开该中介直接订立合同,那中介机构依照合同约定,主张购房人违约,进而支付全部的居间服务费。
如果购房人和中介机构并未签署书面协议,购房人也确实存在跳单行为的,中介机构可以主张买家支付一定的报酬,而非中介费。
王佳红律师还表示,民法典中第九百六十五条,虽然明确禁止了跳单行为,但是在具体条款的适用中是存在多种情形需要分别处理的,购房者基于某种情况,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的,民法典也并没有说明是多少报酬,事实上法院还是自由裁量的。
一位行业专家告诉小挖,如果该中介并未和房东签订独家房源代理协议,那在法律意义上很难定性谢娜夫妇存在跳单行为,但是道德上可以进行谴责,“跳单”是一种没有契约精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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