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8月23日在上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通行费业务模式,关于收入确认政策,关于收入和毛利率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发行人主营业务分为高速公路板块和能源销售板块,报告期内,公司高速公路板块主要从事四川省成都市及周边地区高速公路(含附属服务区)的运营、管理及发展,公司运营的高速公路均位于成都周边的战略位置,是成都周边高速公路网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沿途连接工业、文化及旅游资源丰富的多个地区。公司能源销售板块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并同时拓展天然气经营业务。
关于通行费业务模式。公司表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或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3 年 3 月 27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1267756_D01 号),审核了公司管理层对 2022 年 12 月 31日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结论意见为:“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成都高速集团在上述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中所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综上,发行人针对收费和收入确认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成温邛高速沿线政府的应收通行费统缴款余额不断增加,发行人已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通行费统缴款的坏账损失作出了合理、谨慎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计提了预期信用损失。因此,公司认为无需就应收统缴款计提更多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收入确认政策。公司表示,年票购买者在购买年票时一次性支付年票款,成都机场高速后续会向年票购买者提供为期 12 个月不限次数的通行服务。由于年票款与实际通行次数无关,同时年票购买者基本为常驻成都双流机场或附近的相关单位及人员,每天通勤需往返于成都机场高速,形成稳定的消费行为,每月年票购买者通行于成都机场高速的次数相对保持稳定,成都机场高速在合同受益期内相对均匀地向客户提供通行服务,因此,公司对于一次性收到的年票款在未来 12 个月中平均分期确认收入。综上所述,发行人年票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收入和毛利率。公司表示,拟建设可替代高速公路、铁路对于公司所属高速公路的影响在车流量预测中予以考虑后,主要导致公司短期内车流量增速放缓,长远来看不会对发行人高速公路板块业务收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高速公路业务收入具有稳定性。
尽管高速公路建设成本主要受当地地理条件所限,但公司可通过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做好供应商遴选及管理,实现施工建设流程的优化,以及建设投资总额的控制,减少摊销成本,提高通行费收入毛利率。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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