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11月29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收到审核问询函,问题主要有,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业务模式与创新性特征,发行人新增业务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设立后从事普通塑胶制品的加工,2015 年引入新股东,主营业务逐步聚焦在家电结构件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之后将业务重心集中在家电结构件领域,在家电结构件业务稳步发展的基础上,不断纵向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同时横向拓展多个应用场景。
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吴银隆、郑孝存及谭爱明三人,合计控制发行人 56.41%的股份表决权。吴银隆通过固特控股间接控制 24.71%的股份表决权,郑孝存直接持股 15.29%,谭爱明直接持股 16.41%。公司不存在单一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30%以上的股东。(2)2018 年 6 月,吴银隆、郑孝存及谭爱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三人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协议到期后,吴银隆、郑孝存、谭爱明及谭爱明胞妹之子杨柳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2022 年 2 月 18日,吴银隆、郑孝存及谭爱明与杨柳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实际控制人为吴银隆、郑孝存及谭爱明三人,杨柳不属于实际控制人,仅作为三人的一致行动人。
需要发行人结合杨柳在发行人处的持股、任职、参与日常生产经营及决策、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以及与谭爱明的亲属关系,说明将其认定为一致行动人、未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是否合规、依据是否充分;结合杨柳的对外投资情况,说明未将其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规避股票限售、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核查等监管要求的情形。
关于业务模式与创新性特征。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专注于塑胶材料及其相关结构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塑料、家电结构件及新能源结构件。(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中,家电结构件占比为 93.15%,87.27%,79.15%和 53.23%;改性塑料占比为 6.85%,10.51%,15.00%和 20.86%;新能源结构件占比为 0,0,5.81%和 25.92%。(3)报告期内家电结构件中的背板主要通过外购板材吸塑成型、CNC 切割等工艺进行加工,新能源结构件通过委外加工生产,报告期内外协成本的金额为 181.71 万元,226.78 万元,391.77 万元和 330.03 万元。
关于补充说明业务模式。需要发行人①说明发行人产品是改性塑料粒子还是改性塑料,其下游应用领域的情况,发行人是否具备改性塑料相关的核心技术,产品性能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或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是否存在比较优势;说明发行人的家电结构件和新能源结构件是否为发行人改性塑料的下游产品。②请按照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重新调整对公司主要产品的介绍顺序;并结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说明选取的同行业公司是否具有可比性。
关于发行人新增业务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申请文件:(1)2023 年上半年发行人启动新型烟草相关结构件的研发与销售,包括储油棉、电子烟外壳、导油棉等产品。其中储油棉和导油棉采用公司现已掌握的挤塑技术,生产工艺与胶条产品类似;电子烟外壳采用公司现有的吹注技术,实现免喷涂外观效果。上述产品均为公司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下游应用领域的扩展。(2)2023 年上半年,公司新型烟草相关结构件的销售收入为 6.81 万元。
需要发行人(1)说明公司新型烟草相关结构件的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归类口径;说明与新型烟草结构件相关的研发项目与具体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客户等)。(2)说明公司在电子烟领域拓展的商业计划,相关业务是否属于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淘汰类产业、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说明发行人该项业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政策。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