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光电披露申请新三板挂牌的第一轮问询回复:公司设立易瓦创投系拟将其作为员工持股平台

八达光电披露申请新三板挂牌的第一轮问询回复:公司设立易瓦创投系拟将其作为员工持股平台
2024年07月24日 22:59 同壁财经

7月24日,八达光电披露申请新三板挂牌的第一轮问询回复,共9问。其中,公司被要求说明公司设立子公司易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背景原因、具体投资及规范整改情况,公司是否承诺现在及将来不从事金融投资业务。

问询中,新三板指出,根据申请材料,子公司深圳易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滨亮控制多家创投企业。对此,新三板要求企业说明公司设立子公司易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背景原因、具体投资及规范整改情况,公司是否承诺现在及将来不从事金融投资业务。

在回复中,八达光电指出,公司设立易瓦创投及易瓦创投成为公司控制企业的背景原因如下:

2017 年 11 月,公司为进一步引进人才,拟将易瓦创投作为公司位于深圳的子公司易瓦科技的员工持股平台,并将易瓦创投的财产份额作为未来引进人才的激励。

2021 年 3 月,因易瓦科技部分员工拟退出易瓦科技,且鉴于有限合伙企业至少需要两名合伙人,公司决定由公司及其子公司隆迪士受让了该等员工所持有的易瓦创投财产份额。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易瓦创投成为公司控制的企业。

截至目前,易瓦创投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未发生变更。

易瓦创投设立至今,除公司及其子公司隆迪士外,其余历史合伙人持有易瓦创投财产份额期间均为易瓦科技的员工,易瓦创投除持有公司子公司易瓦科技 8.67%股权外,不存在在其他企业持股或持有权益的情况。

易瓦创投设立至今,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未持有金融投资业务相关资质证照,其在设立及存续过程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之非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未从事金融投资业务。

综上,公司设立易瓦创投系拟将其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易瓦创投除持有公司子公司易瓦科技 8.67%股权外,不存在在其他企业持股或持有权益的情况;公司已承诺现在及将来不从事金融投资业务。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线束总成、直流及交流充电总成、高压连接器等系列产品及整车高压控制、传输、连接全套方案。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线束、充放电产品和高压连接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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