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悦龙科技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二轮问询回复,共4问。其中,公司被要求说明公司历史对实际股东的管理模式。
问询中,全国股转公司指出,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1)公司历史沿革中(含前身莱州市橡塑 厂,下同)存在代持,包括但不限于:1)2001年2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 名义自然人股东301名,实际自然人股东314名;2)股份合作制企业阶段股东多次变动,截至2008年1月实际股东降低至160名;3)为满足改制为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要求,经2008年1月股权转让,名义股东降低至39名;4)有限公司阶段股东多次变动,截至2017年12月名义股东26名、实际股东86名;5)2017年12月,公司除实际控制人徐锦诚以外的其他股东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至持股平台烟台桢杭、烟台弘杼,实际股东以转让前实际持有的出资额作为平台出资额,以解除股权代持。对此,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企业说明公司历史对实际股东的管理模式。
在回复中,悦龙科技指出,公司历史存在较多自然人股东,且自然人股东之间存在股权代持、转让行 为,导致显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的情况,对此,公司建立了一套基于实际股东股权的管理模式,保障股东权利。除日常管理外,公司于2008年、2017年 两次集中对实际股权进行了梳理、确认。
1、2017年12月之前的管理模式
自2000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起,至2017年自然人股东股权调整至员工持股平台,公司以会计账簿、股金收款凭证及股利发放明细表为依据,确认股东身份及实际持股情况,对股东进行有序管理。具体来看,公司对于实际股东股权增减变动的管理模式如下:
(1)实际股东股权增加时:公司按实际股东出资金额签发股金收款收据, 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公司将股金收款收据作为所持股权的唯一凭证。股东认购前期形成库存股时,向公司缴纳出资款项,公司计入往来科目(其他应收款-股金)进行管理;股东认购新增股权时,向公司缴纳出资款项,公司直接计入实收资本(实收资本-个人资本金科目)进行管理。
(2)实际股东股权减少时:公司将收回股东保留的股金收款收据联并签字确认,公司核对信息后向股东支付对应转让价款,并调整其他应收款-股金科目 ,形成“库存股”后续由新老股东认购。
(3)股东定向转让时:公司历史上除股东退股和认购外,存在少量股东间直接转让的情况,主要为直系亲属间的转让,公司对这部分股东变动采取了与入股退股相同的管理模式,收回原股东股金收款收据,并向新股东签发收款收据,不存在遗漏的情况。
(4)股东身份及持股情况确定:公司以股金收款收据作为确认股东身份凭证,公司对股东股权变动在会计账簿进行连续记录,保障股东出资记录连续性和完整性。以会计账簿及股东入股收据为支撑,公司能够动态管理实际股东名录及并详细记录持股情况,并以此为依据保障股东权利。此外,公司结合经营业绩情况,向股东实施分红,分红款未通过显名股东转发,而是直接以实际股东持股情况制定股利发放明细表并据实发放,实际股东(或代领人)领取分红款时需在股利发放明细表上签字确认。
2、2017年12月之后的管理模式
2017年12月,公司自然人股东集中调整到持股平台,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对间接股东进行管理,公司通过股权调整集中清理了股权代持行为,仅剩余少量股权代持。截至2023年10月末,公司外部人员被代持间接股东全部转让并退出,内部人员股权代持通过变更工商登记予以还原,公司股权代持全部解除,公司股权整体清晰规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共有直接股东4名,穿透后自然人股东69名。
3、公司历史对股权的两次集中梳理确认
(1)2008年1月股权确认
公司2001年2月完成股份合作制改制时,有301名名义自然人股东,对应实际股东314名,仅13名被代持人,与实际股东情况差异很小。但随着2001年至2007年间不断发生股东退出、认购的情况,且在此期间公司未就频繁发生的实际股东变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07年末,公司实际股东情况与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已出现一定程度差异,且在此阶段公司已筹划进行公司制改制,需满足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要求。对此,公司于2008年1月对公司股权及代持情况进行集中梳理、确认和调整。
经2001年至2007年期间股东入股及退股变动,截至2008年1月莱州市橡塑厂共有工商登记的股东301名,实际股东160名。2008年1月,经莱州市橡塑厂股东会决议,工商登记的部分股东转让其所持股权,形成显名股东39人代实际股东160人持有莱州市橡塑厂股份的情况。
本次转让后,公司形成39名显名股东、160名实际股东的真实股权结构。 160名实际股东中有39名为显名股东,分别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并在原股东会决议或新股东会决议上签字形式对本次股权转让进行了确认;121名转让后隐名股东中有111名隐名股东通过签署代持协议的形式对真实股权情况、代持关系进行了确认,4名隐名股东为转让前显名股东,通过在原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的形式进 行了确认,上述情形合计154名股东对当时的真实股权情况、代持关系进行了确认,占当时全部股东比例的96.25%。剩余6名隐名股东均在后续访谈公证中对当时的股权情况、代持关系予以确认。因此,2008年1月,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签署代持协议的形式对当时的股权情况及代持关系进行了有效厘清和确认。
(2)2017年12月股权确认
2017年12月,公司通过调整股权至员工持股平台的形式对股权代持和库存股进行清理,全体86名实际股东决议以分红款偿还2011年9月增资借款、对剩余 395.50万元库存股按实际股东持股比例进行认购;全体26名显名股东决议将所 持股权转让至员工持股平台。
综上,通过上述管理模式,公司通过会计账簿、股金收款依据、股利发放明细表等有效记录和持股平台对实际股东及其持有股权变动情况,能够对实际股东实现有序管理;同时通过2008年和2017年两次集中梳理确认,进一步确认了公司历史股权变动、代持关系的准确性、真实性。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要从事流体输送柔性管道及软管总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类型包括海洋工程柔性管道、陆地油气柔性管道和工业专用软管三大系列,均属于橡胶软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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