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弘传媒】中国北方热门度假目的地,融创阿朵小镇再上热搜

【鑫弘传媒】中国北方热门度假目的地,融创阿朵小镇再上热搜
2021年10月27日 11:02 北京鑫弘文化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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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旅游市场火爆

多元旅游新趋势明显

今年国庆小长假,国民旅游消费信心显著增强。经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测算,10月1日至7日,全国国内旅游出游5.15亿人次,恢复至疫前同期的70.1%。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890.61亿元,恢复至疫前同期的59.9%。

在旅游市场复苏过程中,也呈现出假日旅游近程化、沉浸式旅游热、文旅深度融合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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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文旅市场重启

强势复苏,整体向好

作为特色山海文旅城市,10月1日至7日,青岛全市共接待游客582.7万人次,旅游总收入50亿元,过夜游人次也大幅增长。假期前6天,星级酒店和景区接待游客数量呈逐渐回升趋势。其中,青岛海滨风景区接待游客72.15万人次,同比增长16.18%;崂山风景区国庆期间共接待游客21.83万人次,同比增长23.40%;极地海洋世界接待游客6.92万人次,同比增长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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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朵小镇沉浸式度假&过夜游

成为北中国新晋热门网红目的地

@阿朵小镇·阿朵花屿实拍

有别于青岛传统观光旅游模式,近期刚刚全面绽放的融创·阿朵小镇,以文旅深度融合、沉浸式体验旅游、过夜游等多重度假新场景、新模式,为青岛开创了全新的旅游度假选择。十一期间,阿朵小镇累计接待游客15万+人次,突破单日最高3.2万人次,同期接待游客数量仅次于崂山风景区,青岛热门目的地排名第三名;民宿入住率100%,十月整月预定爆满一房难求;民宿在抖音首发预售总额达121万创山东本地直播单场新纪录

@阿朵小镇·阿朵花屿实拍

首次开业即迎来国庆黄金周“开门红”的阿朵小镇,不但要归功于网红建筑组团、阿朵花街、阿朵花屿、李宁运动中心等多元复合业态的落地,更有赖于配套所提供的丰富文化旅游体验内容,让游客乘兴而来、流连忘返,成为青岛新晋热门网红目的地。

阿朵花屿

阿朵花屿是融创·阿朵小镇以“诗酒茶田,梦居藏马”为主题打造的微度假旅游目的地,拥有沉浸式唐风商业街、全国首家基于5G技术的AR/VR奇幻光影森林、中国北方首个民宿集群、“24个会玩小分队”等,实现一站式全龄全时全业态“游、玩、娱、逛”,弥补了青岛传统旅游淡旺季的落差,满足2-3天沉浸式旅游过夜游度假体验。

@阿朵花屿民宿之一·花间堂
@奇幻光影森林

当前,沉浸式夜游正在掀起一场集创意、科技、文化、旅游于一体的文化高峰盛宴。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预计2021年中国夜游规模将达36万亿元。阿朵小镇结合奇幻光影森林、8大品牌网红民宿、灯光秀等,为岛城夜游市场注入了强劲活力。

月空·婚礼堂

见证永恒爱情,恋人于此放空,聆听彼此心跳,回归爱情本质。月空·婚礼堂用更圆满、更艺术化的设计语言和空间序列营造世界上最安静的婚礼堂,已成为阿朵的文化符号,是文艺青年们来阿朵必打卡的精神文化地标。

@月空·婚礼堂滑板大赛

阿朵花街

@阿朵花街国庆实拍

慢生活商街阿朵花街,在国庆期间迎来突破10万人次的火爆客流量,其中餐饮客流量突破3万人次,创同期营收的近4倍,游客们不仅能在此体验朵民的慢生活方式,也能随时来一场活色生香的原地味蕾之旅。

@朵民餐厅国庆火热场面
@朵民餐厅国庆火热场面

同时,阿朵李宁运动中心、朵朵·飞毯、钻石餐厅、芳香谷玫瑰园、云茗谷茶田、小镇共享丘田等业态也在国庆期间焕发出新活力,为游客提供了一个关于诗和远方的全新度假生活选择。

@明星王鹏游泳教学
@明星王鹏游泳教学
@网红广场
@朵朵飞翔空中滑索
@朵朵飞毯动漫影视展览
@芳香谷玫瑰园萌宠节

首次开业就“火出圈”的阿朵小镇,在全网短期内达到现象级霸屏的传播热势。国庆前,阿朵小镇就在抖音、微博、小红书、大众点评等平台广泛传播,全网曝光10亿+3次登上微博热搜榜、霸屏小红书、10天16次登上抖音同城榜,引发全民关注的同时,也吸引了全国及本地300余网红、千万级抖音大V前来打卡。

连续占据抖音同城榜单

同时,国庆期间阿朵小镇也打造了美好绽放度假生活节,涵盖抖in City美好城市生活节青岛站、创·音乐节、手碟艺术节、国风音乐节、帐篷营地、油画教学、烘焙课堂等丰富阵容,为小镇赋予了更多的生命力和互动体验内容。

@草地·帐篷·市集
@草地·帐篷·市集

@魔术儿童剧、科学实验室、田园手作

# 结尾

Postscript

未来,随着宋品酒店、森の汤、阿狸亲子乐园等重磅文旅配套的兑现,将持续为天南海北的旅人们带来更为惊艳的旅游度假体验,来阿朵小镇,邂逅另一种美好生活方式,与更美的人生相遇。
1、本项目推广名为“融创·阿朵小镇”,开发公司为:“青岛隆岳置业有限公司”,预售证号:青房注字(青黄19)第100号。
2、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
3、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发生变化。
4、出卖人可能会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
5、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6、本资料所发布内容为2021年10月10日前的信息,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7、本宣传资料对商业的具体形态、开业时间等仅作介绍,不代表出卖人对此作出要约或承诺,具体以实际经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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