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俞燕
编|吴戈
出品|喻观财经
周末“清风”时刻(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一则通报,披露了六件依法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这六件案例,既有金融监管领域腐败案件,也有银行、信托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值得关注的有三件。
根据此前披露的官方公开信息,第一桩刘某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是2023年4月落马的原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原主任刘张君。
第二桩吴某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是指2019年8月落马的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
第三桩黄某受贿案,是指2022年5月落马的中国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原总经理、泰禾集团原副总经理黄曦。
这三桩案例里,刘张君和吴华皆为“亿哥”,其中,刘张君受贿1.5亿余元,利用影响力受贿3700万余元。吴华受贿2.75亿余元、挪用公款5.08亿余元。
两案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死缓,终身监禁。通报对此点评为:
“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鲜明立场。”
三案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刘张君案。自从2023年4月落马、2024年6月被开除党籍后,刘张君案的后续便再未对外披露,直至此次通报发布。
据从已公开的信息来看,刘张君成为继原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原内蒙古银监局原局长薛纪宁、原内蒙古银监局原副巡视员(副厅级)宋建基之后,又一个银保监系统落马“亿哥”。
蔡鄂生、薛纪宁和刘张君皆获刑死缓,宋建基的判刑信息目前未见诸网络。据业内人士分析,如以其涉案金额和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大概率也会是死缓。
这份通报不仅披露了刘张君的涉案金额和刑期,还提及相关涉案细节,揭示了他如何从金融秩序维护者沦为金融风险制造者。
与金融机构从业者的贪腐行为相比,金融监管干部腐败产生的后果更为严重。如通报所言:
金融监管领域腐败犯罪不仅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损害群众“钱袋子”安全,甚至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影响国家金融安全。
比如,刘张君和他的老上司蔡鄂生,便成为金融业一出惊天大案的重要推手。

根据通报披露的信息,1998年至2015年,刘张君利用担任原银监会助理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河南某公司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某村镇银行、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5亿余元,造成某村镇银行巨额贷款无法收回。
2015年下半年至2021年,刘张君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700万余元。
通报称,刘某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是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金融监管领域腐败犯罪的典型案例。
此前在CCDI官网的两篇文章中,刘张君亦作为典型被点名。一次是2023年5月31日题为《退休不是贪腐保险箱》的评论文章,点名退休8年落马的刘张君,指出对腐败分子而言,退休只是时间节点,并不意味着“安全着陆”,违纪违法没有所谓“安全地带”。
另一次是2024年8月11日《深挖细查违规兼职》一文,提到刘张君存在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
和他的老上司蔡鄂生一样,刘张君也涉及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两款罪名,且两人皆参与到同一桩案件中。
这个案件便是通报中所提及的“河南某公司”。而这个“河南某公司”,便是塞浦路斯.河南南阳人吕奕旗下的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财富集团”)。
新财富集团成立于2011年7月19日。而此时,刘张君刚刚当上原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一年时间。
颇为讽刺的是,这位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主任,恰恰成为新财富集团非法集资大案中的推手,并从中受贿渔利。
刘张君何时与他的河南老乡吕奕产生交集,目前已无可考。
2022年4月18日,有银行储户登录河南的几家村镇银行的小程序后,发现自己的银行存款账户突然无法看到存款收益,更无法提现。互联网存款暴雷“第一案”——河南村镇银行案由此曝光。
储户报警后,当地警方便对新财富集团涉嫌重大犯罪立案侦查。吕奕这个潜伏了十余年的隐形资本大鳄,由此露出真面目。
2022年7月10日,许昌市公安局通报村镇银行案,披露自2011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吕奕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新财富集团等公司,以关联持股、交叉持股、增资扩股、操控银行高管等手段,实际控制河南禹州新民生银行等村镇银行,利用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和该犯罪团伙设立的君正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自营平台,以及一批资金掮客,进行揽储和推销金融产品,以虛构贷款等方式非法转移资金,同时设立宸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删改数据、屏蔽瞒报。上述行为涉嫌多种严重犯罪。
随后(2022年7月17日),原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采访时披露,新财富集团操纵河南、安徽两省的5家村镇银行(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安徽固镇新淮河村镇银行),通过内外勾结、利用第三方平台以及资金掮客等方式非法吸收并占有公众资金,篡改原始业务数据,掩盖非法行为。
这五家村镇银行之中,新财富集团掌控的第一家村镇银行是与其同年成立的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下称“禹州新民生”)。
2011年1月30日,许昌农村商业银行(原名许昌魏都农村商业银行,下称“许昌农商行”)作为主发起人发起成立禹州新民生。9个月后,河南新郑农村合作银行(已注销)成立了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下称“开封新东方”)。
就在这一年1月,原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和投资参股村镇银行,并调整了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方式,引导和鼓励主发起行批量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西部地区和欠发达县域的农村金融服务。
四年后,许昌农商行作为主发起行,又成立上蔡惠民村镇银行、安徽固镇新淮河村镇银行和安徽黟县新淮河村镇银行,次年成立一家柘城黄淮村镇银行。至此,由新财富集团掌控的六家村镇银行,有五家成为村镇银行案的主角。
2022年7月28日,PBCC会议提出,要妥善化解一些地方村镇银行风险,严厉打击金融犯罪。
河南村镇银行案曝光后,金融监管部门和河南当地启动追责机制,一批金融监管干部和金融机构高管落马。
2022年2月,被CCDI痛斥为“寡廉鲜耻”的蔡鄂生被捕,吕奕被要求协助调查,两人之间的勾兑关系暴露。
据财新报道,吕奕曾向蔡鄂生行贿了一张价值百万元的会所消费卡,蔡鄂生经常出入吕奕在老家南阳修建的那座奢华无比的“吕氏山庄”。
说起来,刘张君并未分管过农商行和村镇银行,未出现在最初的追责名单上。随着案件的深入推进,刘张君终于在2023年4月23日落马,此时距离他退休已有8年时间。
据了解,吕奕为了找刘张君跑关系,曾开着他的豪车专程到北京给刘张君送钱,为此不辞辛劳跑了五六趟。
据说,吕老板“很讲信用”,事先谈好价码,事成"银货两讫,绝不赖账"。
然而,吕老板的另一面,则如2022年财新一篇文章所形容的:
他像一只失去管束的咬钱金蟾,虽能聚四方之财,却要把他人的钱财咬光,而这名食客,在花了大价钱买下入场券后,根本不打算节制地进食。
他咬住的岂止钱,更有和他产生利益勾兑的人。
曾国藩说过,“受非分之情,恐办非分之事。”以1.5亿余元的“价码”,刘张君办了“非分之事”,造成了某村镇银行“巨额贷款无法收回”。
而刘张君的终极代价则是,以不得减刑的死缓之刑,在铁窗度过余生,“享受”到和他的老上司蔡鄂生同样的待遇。
值得一指的是,刘张君的老同事、同学里,亦有不少落马者,比如与他同为河南银校77级的同学兼老乡——中国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李晓鹏、中国光大银行原副行长张华宇、广发银行原监事长王桂芝。
在刘张君曾经工作过的央行银行监管二司和原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亦有多名落马者,比如,曾任央行二司副司长和原银监会监管二部副局级干部的赖小民,彼时的二司司长正是蔡鄂生。曾任原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副主任的楼文龙,以及在原银监会时曾分管过监管二部的唐双宁等人。
辛苦半生,共赴铁窗。这并不仅仅是个人命运的畸变。
2023年8月,最高察在下发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时指出:
金融领域拥有稀缺的行政权力和巨额资金配置权,往往成为攫取私利的工具,职务犯罪案件几乎覆盖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角落。如果公职人员思想变质,有关监管措施失灵,这些权力都可能“变现”,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金融腐败常常伴生金融违规经营、金融监管“注水”等情况,严重损害国家金融市场秩序和信誉,危害极大。
可见,反腐没有休止符,反腐永远在路上。
【刘张君简介】
1955年3月生,河南开封人。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陕西财经学院学习。2006年3月至2009年6月,攻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博士。1979年12月至1994年2月,在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工作。1994年2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银行司、银行监管二司工作。2002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二司助理巡视员。2002年8月至2005年7月,援疆挂职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委员、副州长。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任原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助理巡视员。2004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2005年9月,任原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监管巡视员。2007年11月,任原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负责人。2010年7月,任原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2014年9月,任原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巡视员。2015年5月,退休。2023年4月23日,落马。2024年6月7日,被开除党籍。2025年,因受贿1.5亿余元,利用影响力受贿3700万余元,获刑死缓。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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