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 报道: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一则因员工不转发公司广告至朋友圈被罚1万并开除的案例,引发关注。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涉事单位补发员工工资10000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809.6元。该涉事单位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其制定的微信链接推广活动,因涉及劳动者报酬和微信朋友圈的个人生活,属于直接涉及劳动者相关利益的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涉事单位扣除员工报酬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不具有合法性。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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