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倩倩
策划 | 米 莉
编者按
2024年9月,在第4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我校终身教授张晋藩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此次荣膺“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是党和国家对张晋藩先生立德修身、敬业立学、教书育人的高度肯定,也是对我校传承优良师德师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鞭策鼓励。
“人民教育家”张晋藩在法大,法大不仅仅有张晋藩!回望法大“大先生”的源头和脉流,有建校初期我国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知名学者,有“学科建设开创者”和曾经为学校的建设事业作出开拓性贡献的“元老教师”,他们殚精竭虑、孜孜以求,为中国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担当奉献、贡献力量。法大人秉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以“忠诚担当 艰苦奋斗 求真务实 奉法图强”为办学传统,在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今天,他们的爱国情怀、师者风范、学术追求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值得我们赓续传承,为法大的明天书写更辉煌的篇章。
校报编辑部特推出“法大老先生”专栏,第一期的主题是“忠诚担当 一生守望:北京政法学院建校初期名师群像”,今天为大家展示本期第二篇文章:秉烛铸魂,担当图强。
前言
2024年9月10日,在第四十个教师节到来之际,中国政法大学“师承教育情怀,赓续法大精神”致敬法大老先生特展在昌平校区逸夫楼文化艺术展厅开幕。
“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如今,许多人津津乐道民国时期大师辈出,但其实大师就在我们身边——北京政法学院成立时,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及华北人民革命大学五校调来的人员中,囊括了一大批各个学科的“大师级”学者,汇聚了许多追求进步、爱国好学的青年俊彦,为北京政法学院的初创奠基、学院建设和学科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展现出“忠诚担当 艰苦奋斗 求真务实 奉法图强”的精神风骨,书写了一幅甘为民族复兴担当“铺路石”“引路人”“燃灯者”的老先生群像。
百年之遥,筚路蓝缕。初心既始,愈挫愈坚。法大老先生这个群体,在国家危亡和聚力行进的历史关头,伴随着国家从封闭到开放、从落后到富强的伟大历史性跨越。爱国报国,忠诚、担当是他们人生的主轴,在国家与民族重要的历史节点中,可以寻访到他们非凡的人生智慧和勇气。
秉烛铸魂,担当图强
和钱端升先生一样,雷洁琼先生(1905-2011)也登上了天安门城楼,参加了开国大典,并共同见证了北京政法学院的初创和建设。
雷洁琼是我国当代著名的社会学家、法学家、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在她辉煌的一生中,新中国成立前她和学生们一起上街游行、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创建民主促进会等事迹广为人知,并一直活跃于国家政治生活中。
1931年,雷洁琼从美国留学归国后,受聘到北平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任教。她积极地投入到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运动中,成为著名的民主斗士之一。1935 年,“一二·九”学生运动爆发,雷洁琼和学生们一起走上街头,反对日本的侵略行径。
抗日战争胜利后,雷洁琼和马叙伦、许广平、赵朴初、郑振铎等人发起并创建中国民主促进会。1949年,雷洁琼参与起草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并在10月1日登上天安门城楼,参加了开国大典。
随后,雷洁琼为新中国的教育事业,尤其是法学教育事业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和心血。她曾先后任教于燕京大学、中正大学、东吴大学、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大学等著名学府。1953年后任北京政法学院教授、副教务长,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
在北京政法学院期间,由于院系调整,雷洁琼与她的丈夫,有北京政法学院“四大教授”之称的严景耀一起,从社会学专业转为法学研究。
雷洁琼十分关注妇女问题,对妇女权益保护、婚姻问题很有研究。在1950年《婚姻法》颁布之时,撰文号召教育工作者积极参加贯彻《婚姻法》运动。
作为北京政法学院的副教务长,她也和建校初期的开创者一起,积极参与学院事务,争取更好的办学条件,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即使在1973年调入北京大学后,仍然关心着北京政法学院的变化和进步。
雷洁琼先生先后参与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国家大法的制定,并奔波于大江南北检查执法情况。从1985 年到1993年,雷洁琼出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和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为两个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殚精竭虑。
在1997年7月1日这个永载中华民族史册的日子,她有幸作为中国代表团的一员,以91岁高龄飞抵香港出席政权交接仪式,亲历这一民族盛事、世纪庆典。
费青教授(1907—1957)在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委员,中国政法学会理事和研究部副主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专门委员及外事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政协委员等职,还曾协助起草、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1952年,费青与钱端升一起受命筹备北京政法学院,担任筹备委员会委员,为北京政法学院的创立作出贡献。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后,费青担任副教务长、学术委员会委员。
与当时的许多法学大家一样,费青先生十分聪明早熟,他是费孝通心中“最有才华的三哥”,年仅22岁就以学生身份在当时顶级的学术刊物《法学季刊》上连续发表两篇论文,更有学者评价他是“学养深厚、学贯中西”,当为法科翘楚。
17岁考入东吴大学医预科的费青抱着“依法治国”的希望,弃医学法,从德国学成归国后先后在成都大学(四川大学前身)、上海暨南大学、北平朝阳学院(朝阳大学)、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东吴法学院、复旦大学(重庆)、朝阳大学(重庆)、北京大学任教。
费青先生一直十分关心关注国事,关心爱护学生。1942年,在日军猖獗的东南沿海,东吴大学(上海)已经难以继续办学,校董会决定停办,部分师生迁往内地。在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费青教授不辞辛苦,多方奔走,坚持在法租界继续为学生上课,让留守的师生“师有所教,生有所学”。
费青还曾在1945年反对内战、争取民主的昆明“一二·一”运动、1946年北平美国士兵强暴中国女大学生沈崇事件等多项事件中积极发声,声援学生。
学院成立之初,费青先生作为中国当时仅有的三个法学二级教授之一(根据1956年国家工资改革及教授评级资料显示,另两人为钱端升、雷洁琼)调入北京政法学院,在学院成立后担任副教务长,在国际私法方面较有研究。
尽管在校期间身体多病,还要兼顾负责《新建设》的编辑工作,但他仍然坚持积极参加学校的一些工作和活动,研究撰写和翻译了书籍文章。后来由于身体原因,逐渐淡出学院的管理工作。著名法学家潘汉典、程筱鹤、余叔通、陈光中等教授都曾受教于费青教授。
参考资料:李秀云主编:《情怀法大》刘杰主编:《法大凝眸》档案馆主办:“师承教育情怀,赓续法大精神”致敬法大老先生特展人民法院报:可能是最被“低估”的法科学人,却不该被遗忘中国政法大学校报第661期、第663期、六十周年校庆特刊
原文载于校报第773期(总第1179期)
内容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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