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会(ICC)正式发布通知,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商法与惯例委员会执行主席、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高祥成功当选ICC商法与惯例委员会副主席,任期三年。这是中方专家首次担任该委员会领导职务。ICC商法与惯例委员会致力于为全球企业和商事交易制定国际通用的工具、标准和规则,以促进跨境贸易。委员会设有1名主席、4名副主席。
高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银行法律与实务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国际商会(ICC)商法与惯例委员会副主席、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商法与惯例委员会执行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银行法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
高祥教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比较法研究》主编、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高级讲师、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等职务,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际商会指南:运输业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等文件。
出版中英文著作20余部,在The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 Law Journal,Lloyd’s Maritime and Commercial Law Quarterly,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等国内外著名杂志发表中英文论文40余篇
其英文专著《The Fraud Rule in the Law of Letters of Credit - A Comparative Study》和英文论文被美国、加拿大的法院判例引用,4 篇英文论文被节选编入英美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和国际银行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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