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当局公布艾滋病性工作者身份,被欧洲人权法院严厉谴责及裁定赔偿

希腊当局公布艾滋病性工作者身份,被欧洲人权法院严厉谴责及裁定赔偿
2024年01月24日 01:22 希华时讯

欧洲人权法院1月23日裁定希腊当局在2012年公布艾滋病毒呈阳性性工作者的身份(包括姓名和照片)构成侵犯个人隐私以及违反医疗程序及司法正当程序,在对此进行严厉谴责的同时,要求希腊当局做出赔偿。

此案由11名希腊公民集体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其中10名是性工作者。另外1人是1名性工作者的妹妹,她称希腊警方错误将她的照片当作她姐姐的照片进行公布,因此提起了诉讼。

该事件涉及希腊警方在雅典市中心进行扫荡行动,数十名性工作者被捕。这10名性工作者被警方拘捕后在警察局强制接受验血,并确认艾滋病毒检测呈阳性。之后她们的身份以及个人详细信息和照片在希腊检察官的命令下被公开,并在包括电视在内的媒体上广泛传播。希腊当局称,“点名”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在艾滋病例激增后提高人们对性传播疾病的认识,以及通知她们的所有客户进行艾滋病毒检测。

但所有被告于2016年被希腊法院宣判无罪,因为除了第一被告之外,其他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感染艾滋病毒,没有证据证明她们拒绝使用安全套故意通过性接触向客户传播疾病。

在欧洲人权法院1月23日公布的裁决中,法院谴责希腊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其中涉及违反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的权利。其中四名妇女获得了总计7万欧元的赔偿。希腊当局必须在三个月内向其中两人支付2万欧元的精神损失费,并向另外两人支付1.5万欧元的精神损失费。

欧洲人权法院在声明称,希腊当局只是下令公布相关数据,而没有审查每名被公布者的具体情况,也没有评估此类信息传播对她们造成的潜在后果,可能会严重影响她们的私人和家庭生活以及就业,令她们感到耻辱和面对被社会排斥的风险。(林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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