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002178、兴源环境300266、思创医惠300078 收到行政处罚

延华智能002178、兴源环境300266、思创医惠300078 收到行政处罚
2024年01月12日 09:51 北京中登姚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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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判决的可索赔股票

精选股票索赔名单——索赔诉讼中

行政处罚

延华智能(002178)

兴源环境(300266)

思创医惠(300078)

索赔诉讼中

内容提要

♦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4月1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4月19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延华智能(002178)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于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兴源环境(300266)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凡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10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思创医惠(300078)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最新消息

2024年1月6日,延华智能(002178)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年,延华智能收购中汇乾鼎持有的泰和康45%的股份。延华智能将对泰和康的投资列示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2019年至2021年,泰和康为雅培贸易公司授权的经销商,泰和康90%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于雅培相关销售收入。

经查明,延华智能(002178)及相关人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上半年,泰和康与雅培的合作显著异常且二者未来是否能继续合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泰和康2022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延华智能在不晚于2022年半年报披露前知悉泰和康上述合作异常情况,未在2022年半年报中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导致延华智能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191.14万元,占2022年半年报利润总额(公司2022年半年报所披露的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为-15,901,440.28元)绝对值的326.46%,占2022年三季报(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所披露的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利润总额为-10,979,280.55元)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72.81%。

(二)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

延华智能在2022年半年报中就泰和康情况披露“参股公司北京泰和康亏损370.72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北京地区疫情封控措施影响,业务开展困难”。经查,泰和康业绩下滑具有多方面原因,仅仅简单披露疫情原因不能完整涵盖实际情况,投资者无法了解到泰和康业绩下滑原因的全貌。

延华智能未按规定披露上述事项,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延华智能(002178)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延华智能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被上海证监局合计罚款475万元。

最新消息

2024年1月8日,兴源环境(300266)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境”)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兴源环境(300266)及相关人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 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 PPP 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监管局认为,兴源环境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 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公司2016年及2017年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已全部离职且超过行政处罚时效。公司财务总监孙颖,任职期间未对案涉事项保持充分关注,未能保证其签署的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兴源环境(300266)、孙颖分别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罚款280万元。

最新消息

2024年1月9日,思创医惠(300078)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思创医惠(300078)及时任思创医惠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思创医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审核通过。2021年1月22日,思创医惠公开披露《募集说明书》,其中包含其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的财务数据。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公司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355.97元,虚增利润33,021,672.43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医信 惠通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与广东华上、河南裕景公司相关业务的收入、成本等方式,2020年1-9月累计虚增营业收入60,960,200.21元,累计虚增成本6,288,117.34元,虚增利润52,370,662.54元,占当期利润总额56.81%。

二、思创医惠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355.97元,虚增利润33,021,672.43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思创医惠《2019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杭州 开泰新、医信惠通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与广东华上、河南裕景相关业务的收入、成本等方式,2020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96,468,786.13元,累计虚增成本9,228,186.66元 , 虚增利润83,941,383.25元,占当期利润总额67%。思创医惠《2020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浙江监管局认为,思创医惠可转债欺诈发行与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未能如实披露相应财务数据,违反《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70万元罚款;二、对章笠中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

索赔区间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4月1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4月19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延华智能(002178)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于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兴源环境(300266)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凡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10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思创医惠(300078)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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