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600679、东方园林002310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上海凤凰600679、东方园林002310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4年01月25日 09:42 北京中登姚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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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已有判决的可索赔股票

中登律师判决书--股票索赔案件

精选股票索赔名单—索赔诉讼中

上海凤凰(600679)

东方园林(002310)

索赔诉讼中

内容提要

♦于2019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1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6月14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上海凤凰(600679)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东方园林(00231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最新消息

2024年1月20日,上海凤凰(600679)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凤凰”)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上海凤凰(600679)及相关人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5年12月,上海凤凰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江苏 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相关商誉资产。

上海凤凰在2018年度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正确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18年度商誉减值测试准备少计提897.79万元,存在会计差错。

该事项导致公司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897.79万元。由于不同年度财务报告数据的连续性,前述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商誉的财务数据不准确。

上海监管局认为,上海凤凰2018年到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2023年6月,上海凤凰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更正了相关会计差错事项。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上海监管局拟决定对上海凤凰(600679)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上海凤凰及时任总经理等高管拟被上海证监局合计罚款350万元。

最新消息

2024年1月22日,东方园林(002310)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东方园林(002310)及相关人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8年6月,东方园林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PPP项目(以下简称广西贵港项目)。

2019年12月,东方园林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成本2,232.19万元,但未在2019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3,541.84万元,直到2022年才进行调整。该情况导致公司2019年度虚增收入、利润及资产各3,541.84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虛增资产各3,541.84万元,2022年度虚减收入、利润各3,541.84万元。“20东林 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

上述事项导致东方园林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错报。

北京监管局认为,东方园林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考虑到本案系会计错报所致,相关年度虚增、虚减金额并无变动等,我局结合上述情形依法确定量罚幅度。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东方园林(002310)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东方园林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拟被北京证监局合计罚款290万元。

索赔区间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于2019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1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6月14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上海凤凰(600679)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东方园林(00231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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