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鸟案”当事人已出狱,父亲曾求轻判被拒,法院:知法犯法!

“掏鸟案”当事人已出狱,父亲曾求轻判被拒,法院:知法犯法!
2023年05月27日 10:58 大叔仔9O

2014年,河南郑州某大学生因为“掏鸟窝”被判10年6个月,据调查发现该学生所掏的鸟窝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并且将所掏的燕隼高价卖出,获利1080元。

很多网友疑问,只是一个简单的“掏鸟窝”行为,为何法院最终会判处10年6个月呢?法院是否量刑过重?

事实上并不是简简单单“掏鸟窝”,经过调查,该男子不仅仅这一次“掏鸟窝”,并且将这些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出售,还多次贩卖出售其他国家保护动物。在事发之前,该男子就在网络账号上发布了收售各类鹰、鹞鹰、隼鹰的帖子,曾有网友劝诫此种行为违法,但该男子认为只不过是赚点小钱,没人会没事找麻烦的。

从这里来看,该男子实际上是知道收售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只是认为自己赚点小钱,无伤大雅,然而他不知道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收购、出售野生珍稀动物,情节特别严重者会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量刑标准,这个情节严重并不是以涉案金额作为标准的,而是以动物的数量作为标准的。

该男子事发所掏鸟窝,共计1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并且是明知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知法犯法,按照量刑标准属于情节严重。法院综合事实依据,对该男子判处10年6个月有期徒刑,符合法律依据。

生活中,我们总以为一些小事没关系,总觉得无所谓,但是我们不知道的是,在我国任何犯法行为都有严格的量刑标准,你认为的小事,往往做多了后就构成了情节严重,就属于严重犯罪了。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们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合法合规,都说三思而行,法治社会、和谐社会,需要我们一起来维护。遵守法纪,维护和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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