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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吉坤律师事务所
在建筑工程领域,包工头携款失联导致工人“血汗钱”无处追讨的事件屡见不鲜。许多工人误以为“工资已结清”或“合同是与包工头签的”便放弃维权,实则可能错失法律救济机会。吉坤律师事务所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合同法》及司法判例,理清开发商、总包方与工人的责任关系,助您依法追回欠薪。
一、工资结清≠责任终结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0条、第36条:
施工总承包方需通过专用账户代发农民工工资,并对分包单位欠薪承担先行清偿责任;
若开发商(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如“包工头”),需对欠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即便工人与包工头签署了“工资已结清”的协议,只要实际未足额支付,开发商或总包方仍不能免责。
如果包工头通过伪造签名、胁迫等手段让工人签署结清证明,那么该协议是无效;即便协议真实,若结清金额低于法定标准(如未支付加班费、社保等),工人仍可追讨差额。
例如:
2023年浙江某工地,包工头张某携200万元工程款失联,工人手持“工资已结清”协议起诉开发商。吉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后,通过银行流水证明实际发放金额不足,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补发工资差额及赔偿金共计87万元。
二、工人维权的三大核心路径
1.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快速立案:携带身份证、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证据,向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行政干预:监察部门可责令开发商/总包方限期支付,逾期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2.申请支付令或劳动仲裁
支付令:凭欠薪证据向法院申请,15日内可获强制执行文书(适用争议较小的案件);
劳动仲裁:主张工资、经济补偿金(若欠薪超3个月),仲裁时效为离职后1年内。
3.民事诉讼追责
被告主体:将开发商、总包方、分包方列为共同被告;
证据清单:
工地出入证、工服、考勤表等证明劳动关系;
工程承包合同(证明违法分包事实);
开发商向包工头支付工程款的转账记录。
结语
包工头跑路不代表工人权益终结,开发商与总包方的法定责任为劳动者提供了“双重保障”。建议工人及时寻求吉坤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帮助,由资深律师团队为您定制诉讼策略,破解“三角债”困局,让每一份劳动都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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