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买车挂公司名下,车被查封还能要回来吗?法院判决给答案

零首付买车挂公司名下,车被查封还能要回来吗?法院判决给答案
2025年06月08日 08:49 李迈律说

北京吉坤律师事务所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花钱买的车登记在公司名下,某天却突然被法院查封?

这样的糟心事,就发生在王某身上!这背后藏着怎样的法律风险?

一起来看安丘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

案件介绍

2022 年,王某想购车又资金紧张,于是选择以某物流公司的名义 “零首付” 购入一辆品牌轿车。虽然车辆登记在物流公司名下,但购车税款、保险缴纳、贷款分期等费用,全是王某自己掏的腰包。本以为顺利还完贷款就能安心用车,没想到一场风波悄然而至。

因物流公司卷入诉讼纠纷,王某购买的这辆车被法院查封。这下王某慌了,车贷还不上了,干脆不再支付。另一边,为车辆提供抵押的青岛某公司,起诉物流公司要求偿还贷款。法院审理后判决,青岛某公司对这辆车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王某急得不行,以自己是车辆实际所有人为由,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排除执行,把车 “抢” 回来。可这官司,能打赢吗?

案件判决

安丘法院审理后认为,这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核心争议在于王某是否有权排除车辆的强制执行。法院从两方面进行了分析:

  • 特殊动产登记效力优先:机动车属于特殊动产,法律赋予其登记更强的公示对抗效力,就是为了保护大家对依法登记信息的信赖。既然这辆车已经按规定登记在物流公司名下,从法律层面,就该认定物流公司是车辆权利人,不能仅以王某实际出资就改变这一认定。
  • 抵押权优先受保护: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当青岛某公司依法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时,即便王某自认为是实际车主,也无法排除车辆被执行,毕竟抵押权的法律效力优先于一般的所有权主张。

最终,安丘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都没上诉,判决正式生效,王某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花钱买的车被执行。

律师提醒

法官结合这起案件,为大家解读背后的法律要点:

1️⃣机动车登记很重要:机动车登记管理制度要求登记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一致,就是为了避免纠纷。车辆登记就像 “身份证”,产生公示效果,登记在谁名下,法律上就先认定谁是车主。很多人觉得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能优化税务或资产管理,但一旦公司有债务纠纷,车辆就可能被当作公司财产处置,实际购车人面临巨大风险。

2️⃣抵押权优先需牢记:抵押权是在他人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会限制所有权。通过抵押登记公示后,抵押权获得对抗效力,在执行时享有优先受偿权。就像本案,青岛某公司的抵押权受法律保护,王某再委屈也难以改变结果。

法律小贴士

01购车时尽量以自己名义登记,避免因登记在他人或公司名下引发纠纷;

02若因特殊原因需将车辆登记在非本人名下,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03涉及抵押等情况,务必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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