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借的1万块,离婚后才追讨?法院判决:必须还!

恋爱借的1万块,离婚后才追讨?法院判决:必须还!
2025年06月13日 08:35 李迈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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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吉坤律师事务所

恋爱时他写下的借条,结婚后就成了“废纸”?

离婚协议里没提这笔钱,这笔婚前借款就一笔勾销了?

大错特错!

即墨法院刚判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给所有情侣、夫妻敲响警钟:婚前债务离婚后照样能追!

一文揭秘婚前借款离婚时的法律生死线,

保护你的个人财产

案件介绍

孙某某和国某某,曾经也是一对甜蜜恋人。恋爱期间,孙某某因资金周转,向国某某借款1万元,并郑重写下了借条。那时浓情蜜意,谁曾想日后会对簿公堂?2014年,两人携手步入婚姻。

婚后,两人经济往来频繁:国某某给孙某某转过4万多,孙某某也给国某某转过13万多。这些转账,混杂着柴米油盐和夫妻情分。然而,感情终有尽头,2022年,两人协议离婚

在精心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中,他们对婚后买的房子、宅基地房、车子、家具等共同财产的分割写得清清楚楚。但,唯独漏掉了恋爱时那张1万元的借条!仿佛它从未存在过。

离婚后,国某某想起了这笔旧账,向孙某某索要。孙某某断然拒绝:都离婚了,婚内钱也转来转去,这钱早该清了/算了吧!协商无果,国某某一纸诉状,将前夫孙某某告上即墨法院,要求:偿还1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审理

即墨法院经过审理,抓住了本案的两大核心焦点:

焦点一:这笔借款算不算个人财产?

案涉借款发生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而在离婚协议书中,两人仅仅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对于个人婚前财产,却没有任何明确约定。孙某某也无法拿出证据,证明双方对这笔借款有过其他特殊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这笔 1 万元的借款,妥妥地属于国某某的个人财产!

焦点二:这笔借款还清了吗?

离婚协议书中,压根没提到这笔借款的处理方式,借条也还在国某某手中,这就说明双方在离婚时,并没有对这笔借款进行划分或抵顶 。孙某某辩称自己在 2018 年 5 月转账偿还了借款,但这笔转账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资金往来复杂,根本无法排除这笔钱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可能性。所以,法院认定这笔借款并没有还清!

最终判决:

孙某某偿还国某某借款本金1万元!

支付相应利息!

孙某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婚前财产不会自动 “变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所以,婚前的借款,该还还是得还!

离婚协议要写清财产债务: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夫妻双方一定要对婚内财产的认定、分割方式达成一致,并作出明确约定。不仅要厘清共同财产的数量、各自份额,明确权利归属,对于离婚经济性补偿、损害性赔偿也要约定清楚。如果涉及婚前债务,更要在协议中写明债务的性质、金额、清偿时间及方式,或者是否通过婚内财产倾向性分割来抵偿,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

法律小贴士

遇到婚前借款纠纷,一定要保留好借条、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这些都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如果对法律问题拿不准,别犹豫,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法律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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